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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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半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大局,以创新创优为突破口,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扎扎实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信息及调研文章有20多篇被省依法治省简报、市局简报及《xx人大》、《机关建设》杂志刊登和推广,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其主要做法: 一、创新农村法制教育的形式,确保“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围绕局开展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法制宣传科编纂了4万余字的《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文》一书,制作编印了1万份走访的问卷调查表,起草打印了《关于“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局领导的意图组织协调全局开展了走访活动。全系统10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司法所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了千家万户,并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对农民法律知识的需求进行一次问卷调查;送一本《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举行一次家庭法律知识咨询活动;举办一次以村、队为单位的农民法律知识讲座;进行一次法律援助、公证和诉讼代理服务;写一篇走百户的调查报告。通过开展“走百户、进万家”的活动,全系统人员共走访了全县48个村,215个自然村的一万多农户,向农户送阅《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一万余册。在这期间,还举办农民法制讲座20多场次,听课受教育人数达5000多人次。办理各种公证、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事件100余件,帮助化解村民之间的各种大小矛盾纠纷150余件,同时,写出调研和体会文章20余篇。开展“一人走百、送法进万家”活动,密切了全系统人员与农民兄弟的血肉关系,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省依法治省简报、市司法局简报、市《机关建设》杂志都先后刊登宣传了县局开展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的经验和做法,《金陵了望》杂志、《aa法制报》、溧水电视台都先后进行了跟踪报道。 通过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增强了农民群众依靠党、依靠法律增收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在开展活动中,全系统有3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带头,边送法边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党的温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法律援助科和律师事务所的8名党员,先后为21名生活困难的妇女和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处的4名党员还为东屏镇的300多户农户办理了征地拆迁的公证,为25个施工队办理了招投标公证。二是帮助引导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阅4万余字的《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一书和举办20多场次法律讲座,较好地向农民灌输可法律知识,使农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拿起了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建设。通过送法进万家活动,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了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村里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四是促进了农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在开展“送法进万家”的活动中,全系统人员针对当前农村大开发、大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增多的问题,深入村队进行边宣传法律边搞好依法调解工作。全系统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3起,调解成功率达98%,同时,排除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70多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稳定。 二、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坚持树立了三种理念,即树立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理念、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的理念、法制教育与革命英雄主义相结合的理念。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维方法上做到了“三为”,即在教育的形式上以“新”字为主线,在教育的氛围上以“广”字为平台,在教育的效果上以“实”字为层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上突出了六种形式,即基地式教育、庭审式教育、实践式教育、营队式教育、阅览式教育、读书宣讲式教育。同时,为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与县委宣传部、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联合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了“读一本法制案例好书籍,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 为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我们通过四处收集有关法制教育案例,在较短时间内编纂了8万余字的《法制教育案例100例》一书,并作为全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课外读物。这本读物共分为“基本知识篇、基本权利篇、行为规范篇、自我保护篇”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它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选择发生在中小学生中和他们身边发生的大量案例,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从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的角度,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基本法律知识,做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县委书记杨海宁为书作了“营造学法氛围、培养四有新人”的题词,县长冯宝椿作了“学法用法、崇尚法治”的题词。县委副书记尹昭伦为书写了前言,局长李明富为书写了后记。围绕开展读《法制教育案例100例》书籍的活动,县司法局还将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四项系列活动。即:开展读书演讲竞赛和以案释法知识竞赛活动;举行一次“读法制案例书籍”作文比赛和板报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法律伴随我成长”的法制夏令营活动;召开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经验交流会。 5月18日,6部门在县二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案例100例》发书仪式。在发书仪式上,学校领导代表、学生代表作了发言,县关工委主任束润林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县各学校结合组织学生开展读《法制教育案例100例》的书籍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树立远大理想,争做“四有”新人。并希望县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的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创新思路、方法和途径,齐抓共管,以形成强劲动力,共同为培养跨世纪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履行好职责,作出应有贡献。 三、创新送法进社区的方法,拓展社区法制教育的空间。 一是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结成送法进社区新阵营。 5月18日,我们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联姻,结成了“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阵营。首次联姻送法进社区活动,吸引了城乡四面八方的5000余群众,他们奔赴县城南门广场参与火暴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把我们组织的“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 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就开设了xx市“18”法律广场溧水分广场。“18”法律广场开设以来,我们坚持热情为广大公民普法、送法和进行法律服务。深受全县人民欢迎,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为使“18”法律广场办得更具特色,更吸引群众,进一步提高它的知名度,在市司法局宣传处的协调下,我们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联姻,结成了“18”法律广场送法进社区新阵营。县局定期与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组全体人员以及节目组的律师团参与溧水“18”法律广场活动。5月18日,县局派出律师、公证员与xx电视台的“法治现场”节目组的主持人东方老师以及律师等组成了50多人的法律广场服务团,接受了5000余名群众的法律咨询,共记录和解答群众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3000多个(件)。许多群众听说xx电视台“法治现场”主持人东方老师来了,都奔走相告,带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向东方老师请教,东方老师不厌其烦,一一给予解答,整整忙了一个上午,直到吃午饭时,许多群众还不愿离去。县局创办的“18”法律广场的新招数博得了全县人民的声声称赞,xx电视台“法治现场”节目主持人东方老师的现场法律咨询和服务,对溧水“18”法律广场起了轰动效应,“18”法律广场真正成了老百姓的“法制课堂”。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把〈行政许可法〉送到社区。6月18日上午,我们组织协调了20多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共40多人,在县城繁华地段通济街社区进行了大型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 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现场标语悬挂,漫画醒目,展板林立,吸引了万余名群众前来参与活动。检察院、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公室、交通局等部门的宣传人员向前来观摩的群众送发了《行政许可法》文本、《办理行政许可须知》、《行政许可法规定当事人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宣传资料万余份(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向前来咨询的300余名私营企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人员热情解答了有关“哪些事项可以设立行政许可,哪些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行政许可的费用有哪些规定”等100多个问题。县广播电视台及时报道了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日的活动情况。与此同时,为提高行政机关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水平,使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检验前段时间培训学习效果,县公务员学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政府法制办又组织了全县XX余名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全县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宣传日活动和学法考试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开展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我们联合了16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将《宪法修正案》复印了3万份送到社区,同时,还制作了10块20米长的《宪法修正案》展板,深入到全县15个社区进行巡回展示,共接待了5万余名社区居民参观学习。 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营造良好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 一是以依法治市网为阵地,搞好信息宣传工作。为了反映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我们及时与各科室联系,将各科室的有关开展的动态及时反映到依法治市网上。仅仅半年,网上信息就刊登了60余篇。信息中有反映全县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工作动态,又有反映全县《行政许可法》宣传的动态,有反映律师、公证人员办案的工作情况,又有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动态。 二是以市局简报、依法治市简报为阵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工作。上半年来,我们总结了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验,总结了搞好依法治市网上信息的经验,总结了全县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的经验等,先后有5份经验被市局简报刊登和转发,在全市营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和影响。 三是以依法治省简报和《aa法制报》为阵地,广泛宣传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来,依法治省简报先后刊登我县普法依法治理的信息4篇,《aa法制报》刊登信息稿件4篇,从而,在全省扩大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 四是以市以上各种会议为宣传阵地,总结出高质量的经验材料介绍。上半年,我们撰写了全县“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的经验,该经验在全市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会议上介绍后,一致反映较好,在依法治市网上有近3000人点击看阅这一材料,除此之外,在全市召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会议上,我们总结了县和傅家边村、板桥居委会的3份材料在会议上作书面介绍,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浅议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并把民事抗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唯一方式。按照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在法律所涉及领域,任何法律行为和事件都会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结;受国家立法拘束的任何主体,都必将系属于一定的法律关系。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必然产生一种监督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为相应法律规范所确认、调整,这就产生了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所谓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就是指在民事抗诉过程中形成的,存在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为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程序法律关系的范畴,但又不同于其它民事程序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一,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这种相对独立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这种独立性突出地表现在法律关系性质的特殊性,形成其特殊法律关系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所系属的法律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有其特殊性。第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独立性又是不完全的,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所谓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就是指民事抗诉法律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以民事审判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以检察院监督权为基础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所谓检察监督权就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法制统一实施的一种权利,是国家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正是基于这种检察监督权而形成。作为享有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在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中是被监督者,处于被制约的地位,它要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行为引起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之后必然引起民事再审程序,而无须经人民法院的同意或认可。三,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仅存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面关系的法律关系。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而提起的,而民事判决、裁定又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因而民事抗诉法律关系只存在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面关系。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一面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民检察院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不直接与双方当事人发生关系。四,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一种事后监督法律关系。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在原民事审判法律关系终结以后但又是针对原民事审判的法律后果——民事裁判进行民事抗诉行为引起的,这种监督关系在时态上表现为一种事后监督关系。五,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抗诉行为这一法律事实而引起的。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是民事抗诉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导致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结,它只是为民事抗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结提供了一种可能,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还有赖于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这一法律事实。综上所诉,民事抗诉法律关系是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抗诉而引起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事后监督法律关系。建立民事抗诉法律关系,首先,有助于建立完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其次,有助于准确界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再次,有助于协调好民事抗诉权和民事审判权的关系。最后,有助于全面把握民事检察监督法律规范,正确认识民事抗诉程序,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事抗诉法律制度。 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山核桃林地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割灌机使用率大幅提高。自去年市政府加大对割灌机购置补贴政策,我乡林农踊跃购置,截止目前,全乡林农共购置割灌机1700余台,林间除草基本杜绝使用化学除草剂,改用割灌机除草,有效地保护了林下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强了森林抗旱抗灾能力,提高了森林安全。 三是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效果突出。在度建立龙川村黄毛坞、梅村马岭两个生态修复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乡又在南极村水坑坞新建一个涉及三个村民组,120多户,面积达400亩的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各示范基地,通过市、乡林业部门指导,认真落实各项修复措施,示范效果明显,从而带动了周围农户生态意识的提高和生态修复面积的扩大,发挥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良好效应。 四是天然林禁伐措施执行有力。自去年出台《南极乡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实施办法》以来,我乡严格执行梅村、南极、龙川三个村天然林杂木零采伐制度,三个村二年度未发一份松、杂林采伐证。永宁、杨狮两个村的杂木采伐证经过审核,适量发放,有效保护了全乡现有天然林资源。今年上半年,对林区乱采乱挖移植大苗的行为,南极竹木检查站进行了严厉打击,没收无证采挖大苗35株,有效遏制了乱挖大树的势头。 (二)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是以永宁汪家自然村美丽和谐乡村创建为重点,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提升工程”。今年,乡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的创建条件和当地村民的积极性,确定了永宁村汪家自然村作为美丽和谐乡村创建点,主要任务是实施村庄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农民休闲公园,停车场及农民书屋、篮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现已完成了村民筹资工作,完成了创建项目规划设计,并制定出创建示范点效果图。完成了村庄内河道清淤、河埂修建工程,对规划内11间破旧房屋进行了拆除,篮球场、停车场、文化书屋已开始土地平整,紧接着将进入主体工程的实施阶段,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 三是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今年我乡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对各村保洁工作每月进行督查,并与村保洁员的绩效工资挂钩。同时,结合全市开展“三城联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5月27日我乡与今日宁国报社、宁国新闻网、宁国论坛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次“关爱母亲河,我们在行动”河道清理义工活动,意在引导群众增强“保护母亲河、人人有责”意识,营造“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11 / 12-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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