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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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婚姻家庭生活的矛盾也越来越来多,我们有必要对社区居民们进行一个法律知识的普及。二、 结婚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Eg: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此为无效婚姻。三、 亲子关系不成立推定、成立推定以及抚养费请求权。四、 夫妻财产关系:(一)、个人所有与夫妻共有A、原则之一:婚前取得财产,各自所有。1、婚前父母购房赠与原则:归个人;例外:明确归双方【婚姻法解释(二)22】2、一方婚前买房、个人财产交付首期并贷款,婚后登记于买房一方名下
2、,房屋归属【婚姻法解释(三)10】 无协议,归登记人。另一方之保护: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前一方所欠债务原则:个人债务;例外: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姻法解释(二)23】B、原则之二:婚后取得财产,共同共有。1、“ 知识产权收益 ” 之 “ 取得 ”现实取得;确定取得(未现实取得) 【婚姻法解释(二)11、12】Eg: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
3、并获得稿费。昨天、今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接受赠与、遗赠、继承(1)原则:一般为共有财产,明确归个人的除外【婚姻法 18】 【婚姻法解释(二)22】(2)具体化: 【婚姻法解释(三)7、15】l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l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3、个人财产的婚后受益【婚姻法解释(二)11】 【婚姻法解释(三)5】(1)、孳息(天然孳息、利息、租金)、自然增值,个
4、人(原物所有人)所有。(2) 投资性收益(投资回报、经营所得),夫妻共有。Eg:甲用婚前的 10 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 5 万元。4、婚后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1、)登记在一方名下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二)19】(2、)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登记于父母名下【婚姻法解释(三)12】父母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时另一方的保护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5、军人一次性复员费、择业费 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二)14】6、养老金【婚姻法解释(
5、三)13】(1)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7、婚后一方名义对外所欠债务原则:共同债务l 例外之一:外部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内部约定第三人知道【婚姻法解释(二)24】l 例外之二:侵权债务个人债务8、共有财产的处分权9、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C、原则之例外。1、法定例外(1) 身体伤害之财产【婚姻法 18】(2) 专用物品【婚姻法 18】(3)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
6、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一)15】2、另行约定内部,按照约定(离婚时) ;外部,约定对抗:以第三人知道为条件【婚姻法19】(二)、彩礼与赠与彩礼返还条件、房产赠与之撤销、并存时的适用。五、离婚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效力(对于婚姻关系、对于财产、对于子女抚养)。(二)、诉讼离婚1、法定情形【婚姻法 32】重婚或与他人 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对两类人特殊保护女
7、方的保护、现役军人的保护。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代理【婚姻法解释(三)8】l 前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l 措施一: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l 措施二: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六、离婚的法律后果(一)共有财产分割1、分割方法(1)协商。(2)房屋、独资企业投资。(3)离婚财产分配与公司法的衔接。(4)离婚财产分配与合伙企业法的衔接。Eg: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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