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doc
《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doc(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诉称:因被告刘某需要资金周转,三被告刘某、王某、张某于2008年4月10日与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向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利率为月息25厘。期限三个月,至2008年7月9日止,并用位于A市东七区林逢镇张村一处历史遗留私房作为抵押物。被告王某、被告张某为担保人。合同签订后,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履行了义务,借款到期后,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支持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请求:1、被告刘某立即归还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5000元(暂计至2010年3月30日,尔后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被告王某、被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被告刘某、王某、张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10日,以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为甲方、被告刘某为乙方,被告王某、被告张某为丙方,三方共同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向乙方(被告刘某)提供借款人民币200000元整。月息25厘,借款时间为三个月即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7月9日,借款到期乙方应归还本息给甲方。丙方(被告王某、被告张某)同意用A市东七区林逢镇张村的一处历史遗留私房作为向甲方上述借款的抵押……乙方的借款由丙方作还款担保;借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时归还本息,则丙方同意对乙方拖欠甲方的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2008年4月10日,借款合同签订当日,被告刘某向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出具《收款收据》,注明“现本人收到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交来2008年4月10日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月息为25厘,借款到期还本付息,如到期未归还本息,由担保人负责偿还,特此立据。”被告王某、被告张某亦在上述《收款收据》的担保人处签名。上述借款本金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向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刘某仅向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支付了2008年6月10日之前的利息。 另查明,2005年11月8日,A市东七区某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被告王某、被告张某及案外人张某寿出具《A市东七区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载明:“兹收到你(张某寿、王某、张某)交来东七区林逢镇张村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的申报材料……。”原告A市XX典当有2限公司未提交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上述房屋亦未进行抵押登记。 以上事实,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收款收据》、《A市东七区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及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的当庭陈述在卷证实。 本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向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0元,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有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被告王某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及《收款收据》为证,三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其放弃对事实的抗辩及证据的质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本院对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依法予以采信,被告刘某应偿还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关于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主张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为月息25厘,即月利率25‰,已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此,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请求,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本案《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的抵押物,即位为A市东七区林逢镇张村的历史遗留房产未进行抵押登记,且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述抵押情况已经案外人“张某某”同意,故对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主张的房产抵押担保,本院依法不予确认。 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乙方(被告刘某)的借款由丙方(被告王某、被告张某)作还款担保;借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时归还本息,则丙方同意对乙方拖欠甲方的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及被告王某、被告张某在《收款收据》上以担保人名义签名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王某、被告张某对被告刘某的欠款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被告张某未约定保证期间,故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2008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要求被告王某、被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上述期间有要求被告王某、被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依法免除被告王某、被告张某的保证责任。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标准从2008年6月11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A市XX典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精品 文档----------------------------------------------------------------------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典当 公司 担保 借款 合同纠纷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