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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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手册 员 工 手 册制定日期:2011.09.02前 言本员工手册已于2011年9月2日明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全体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经理: 2011年9月2日目 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
2、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人事制度 3 第一节 招聘与录用 3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 3第三节 辞职与解聘 4第四节 人事调动 4第五节 人事评价 5第六节 教育培训 5第七节 退休5第八节人事管理 5第三章 薪金待遇制度 5第一节 工资 5第二节 福利待遇 6第三节 劳动保险 6第四节 工伤 6第四章 考勤制度 6 第一节 工作时间及考勤 7 第二节 请假制度 7 第三节 休假制度 8 第五章 奖励和惩处 9 第六章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14
3、第七章 公司保密制度15 第一节 原则 15 第二节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 15第三节 保密措施 15 第四节 责任与处16 第八章 文明公约 16第九章 附 17 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
4、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为建立明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模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法、合理、公正地进行人事管理,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手册。第二章 人事制度第一节 招聘与录用第一条:公司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公司职位编制,遵循因岗设人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所需员工的数量及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组织招聘。第二条:员工的招聘通过网络、人才市场、广告招贴栏、互联网、报纸广告等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
5、三条:经过对招聘资料的筛选,由管理部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考核,入选后报总经理审核确定。第四条:新员工在收到录用意向书后必须在三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上班手续,填写人事登记卡,并交付以下证件存档:(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两页)复印件各一份;(2)学历、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同时交验;(3)有工作经验者,提交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会保险转移单各一份。(4)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
6、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5)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此项不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为本公司员工,录用后被发现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在本公司或所属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5)录用时,经本公司指定
7、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未满18岁者或超过60周岁者; (7)被医院诊断为患有精神经病、癫痫病、传染病者 (8)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 (9)对其他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 (10)其他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 第六条:人事任免权者应以业务为中心,公正地考虑本人的技能、愿望、能力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合理地人事任免。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8、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经劳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不得超过6个月。:新员工一律实行试用制。新员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为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3年以下的为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超过6个月, 自上班之日起实施。特殊招聘人员的试用期,可经管理部裁决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管
9、理部填写转正评审表(附件:转正评审表),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间以转正以后基本工资的80%计发,且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九条:员工在试用期也是公司正式员工,也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第十条:试用期包含于出勤年数计算中。第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在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1) 试用期被发现应聘时违反公司规定的; (2) 试用期被发现应聘资料有假的; (3) 试用期被发现违反公司规定、言行不端正的; (4) 转正评审表 的得分低于80分的。 (5)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
11、以劳动合同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履行权利与义务,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第三节 辞职与解聘第十四条:本公司有权在试用期内可以与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员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经通知公司而擅自离职的,扣发其当月工资的20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十六条:试用期过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
12、通知对方。第十七条: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3、;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使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14、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15、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
16、人员: A: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B:本公司歇业或转让时;C:本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的工作可安排时;D: 本公司宣告解散或经营期满;E: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向公司要求提高工资等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无理要求的;F: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17、的; (五)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员工可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完毕有关交接手续后,公司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合法利益;(3)合同期未满不愿继续留职者,应当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4)员工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手册未规定事项, 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员工因故辞职
18、,应当提前30天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部审查,申请书经管理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条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离职应按规定妥善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处以其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0%金额的处罚,并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须按规定填写辞职人员交接清单,内容为:(1)帐、卡、表、单、卷宗等文件资料清单;(2)钥匙、图章、文具及业务上的各
19、类工具清单;(3)工作笔记、计算机、软盘、工作文档、客户电话清单;(4)经办业务未完成事项及要点清单;(5)办公用品、领用公物、财务欠款等归还清单;(6)工作证或其它部门证件收回清单;(7)离职之日前一年公司发放的安全帽 ,安全鞋, 工作服;(8)其它。第二十二条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未办妥离职手续即不来上班,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处以其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0%金额的处罚,并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员工解除合同手续不清,有侵占公物、公款使公
20、司遭受损失者,一律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条:移交手续办妥后,管理部办理最后解除合同手续,办理终结备案和档案移交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或者提出辞职正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或未获公司批准时,在法定期限内, 不得私自为其他的公司工作、经营和服务,否则不论对公司利益有损否,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节 人事调动 第二十六条:内部调动 (1)内部调动指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到机动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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