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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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简介及电力定额应用培训讲义 广东中恒信有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电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简介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总则 1.0.3 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在统一的工程量平台基础上,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企业自己的施工定额自主进行报价。各投标单位都是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也就是说工程量是统一的,所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说穿了就是单价竞争。因此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量验收、收集技术及经济资料、编制好竣工图就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用要注意的是:绝不允许在投标时使用定额计价,结算时用清单结算。只有在投标时用的是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时才能根据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般规定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6、其它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规定计价。 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 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9、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招标控制价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的相关资料。 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5、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4.1.4、4.1.5 和 4.2.3 条的规定计价。 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 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7、规费和税金应按按清单规范第 4.1.8 条的规定计算。 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投 标 价 1、除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略) 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2.0.4 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清单规范规定。 5、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 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6、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7、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8、规费和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4.1.8 条的规定确定。 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人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人双方在合 同中约定。 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索赔与现场签证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工程联系单); 2 发包人(或监理)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 发包人(或监理)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4.6.1 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发包人(或监理)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 发包人(或监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第 4、5 款的程序进行。 7、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决定。 8、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9、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 10、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价款调整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 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 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 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 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 报告已经确认。 9、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竣 工 结 算 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3、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略) 4、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 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5、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电力定额站相关规定计算。 6、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 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7、规费和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4.1.8 条的规定计算。 8、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套用注意事项和计价程序 一、定额套用注意事项 1、变配电设备安装:变配电设备安装分落地式安装和杆(塔)上安装,变配电设备落地式安装不包括底座型钢(槽钢、角钢)安装;杆(塔)上安装已包括支架、横担、撑铁安装,该部分工程量不能再套用定额计算安装费,只能计算支架、横担、撑铁制作费用和材料费(成品不计算制作费用);控制设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 2、焊(压)接线端子: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不适用架空线路),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变配电设备安装(除配电箱外)已包括配线,焊(压)接线端子安装费已包括在定额内,只计算材料费,配电箱出线发生焊(压)接线端子时可计算安装费;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焊(压)接线端子,若发生焊(压)接线端子时可计算安装费; 3、配电箱安装:分为杆上安装和建筑物上安装,成套配电箱安装综合考虑了明装和暗装并包含了箱体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 4、电表安装:电表安装分为普通电表安装和带集抄系统的电表安装,原则上套用第六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的基表安装。普通电表没有电表调试,普通电表的安装一般套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PD-25测量表计安装。 5、接地装置安装:架空线路工程接地安装定额只适用于铁塔、钢管杆接地,以及长距离线路的重复接地;柱上设备及配电装置的接地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关子目;线路工程中的接地安装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填方;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接地安装已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填方。 6、主材和辅材费: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已包含了部分材料费(辅材费),已包含在定额中的辅材费不再计算主材费;(例如:绑扎用线、螺栓、绝缘胶布等)如果螺栓由甲方供应,套定额时应扣除定额内螺栓螺栓材料费用。 7、一般铁构件制作、安装: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分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不适用电缆井预埋件铁件。电缆沟内电缆支架可套用一般铁构件制作、安装。此定额已包括除锈及刷油,不能重复套用。 8、电气调整试验:安装调试定额包括电气设备的单体调试、电气设备分系统调试、成套电气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 ①单体调试是指电气设备在安装工作前或安装工作结束而未与系统连接时,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 进行的单一试运和单一调试工作; ②分系统调试是指工程的各系统在电气设备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合格后,为使系统并网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进行的调试工作。系统调试应注意的是:系统调试竣工结算时要提供系统调试记录,否则不予结算。 ③值得注意的是接地调试: 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以一个独立接地网为一个系统计算,如由接地断接卡连接的接地网可独立计算。(2)独立的接地装置以"组''为单位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3)架空线路工程中的铁塔、钢管杆接地,以及长距离线路的重复接地只计算接地电阻测量,不能计算接地调试。 二、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一、配电网工程费用的构成 ㈠、直接费 1、直工程接费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辅材费、甲供主材费(含配送费)、乙供主材费 1.3 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2.1 临时设施费 2.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2.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5 夜间施工增加费 2.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㈡、间接费 1、规费 1.1 社会保障费。 1.2 住房公积金。 1.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㈢、利润 ㈣、税金 二、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1、设备购置费 2、设备运杂费 三、其他费用 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筑安装工程计价表 序号 名 称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2 1.1+1.2+1.3 ∑(工程量×子目人工基价) ∑(工程量×子目材料基价)+ ∑(工程量×子目机械基价) 1.3.1+1.3.2+1.3.3 ∑(甲供主材数量×主材单价) ∑(甲供主材数量×主材单价) 甲供主要材料费×配送费率 2.1+2.2+2.3+2.4+2.5+2.6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1+2 1.1+1.2+1.3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一)+(二)+(三)] ×税率 独立发生的费用 (一)+(二)+(三)+(四)+(五) 广东省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计费程序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工程 类别 计费基数 费率(%) 备注 建筑 安装 1 直接费 1.1 直接工程费 1.1.1 人工费 1.1.2 消耗性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1.3 主要材料费 1.2 措施费 1.2.1 临时设施费 城区 人工费 8.83 13.14 郊区 人工费 7.65 11.61 乡村 人工费 6.32 10.42 1.2.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工费 3.25 6.56 1.2.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人工费 2.28 4.13 1.2.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 4.46 6.22 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装,工期不跨越冬季、雨季时,不计本项费用。 1.2.5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 0.73 1.05 本项目只在因特殊地段要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中计列,其他工程均不计列。 1.2.6 带电搭接头措施费 仅计算杆上变配电装置设备安装的带电搭接头措施费 2 间接费 2.1 规费 2.1.1 社会保障费 人工费 23.80 23.80 2.1.2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 17.00 17.00 2.1.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人工费 1.84 2.2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22.90 35.20 3 利润 人工费 15.00 22.00 4 税金 市区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3.47 1、粤电定(2011)4号 2、根据粤地税函[2004]720号文,电缆不计税金。 城镇 3.41 其它 3.28 广东省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编制年价差、其它费用、特殊项目、动态费用计费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依椐 费率(%) 备 注 一 编制年价差 根据相关价格水平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1 建筑工程编制年价差 1.1 人工费调整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1.2 材机调整 建筑工程消耗性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2 安装工程编制年价差 2.1 人工费调整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2.2 材机调整 安装工程消耗性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 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二 其他费用 1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1 土地征用补偿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1.2 余物清理费 拟拆除工程的新建人工费 按《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计算 1.3 施工场地租用费 按合同约定 1.4 线路施工赔偿费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2.1 项目管理经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1.15 2.2 招标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编制年价差 0.32 本费用按照集中招标方式考虑,由项目法人单位集中使用 2.3 工程监理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2.55 3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3.1 工程勘察费 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编制年价差 4.5 3.2 工程设计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3.3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工程设计费 10 3.4 设计文件评审费 工程设计费(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2 如果设计文件为多个项目集中评审时,本项费用可集中使用。 广东省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编制年价差、其它费用、特殊项目、动态费用计费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依椐 费率(%) 备 注 3.5 项目后评价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0.5 根据项目法人提出的要求计列 3.6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0.2 4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0.3 5 生产准备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编制年价差 0.75 6 基本预备费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编制年价差+其它费用(不包括基本预备费) 投资估算:3%;初步设计概算:2%;施工图预算:1%。 三 特殊项目 1 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四 动态费用 1 建设期贷款利息 (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年实际利率 以工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确定贷款额 三、35kV及以上电力(新建、技改、检修)工程定额 套用注意事项和计价程序 一、定额适用范围: 从2011年开始,电力工程预算定额分《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我们在编制结(预)算是必须要搞清楚项目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①《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根据《2007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适用范围为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②《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及《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平面布置、工艺主体结构和整体工艺系统形式的情况下,以提高生产性能,增加其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目的,针对生产工艺系统或生产设施中的原有设备、装置进行的更新、改造。 技术改造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是指全额使用技术改造资金,并且独立列项的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的对象是已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艺系统或生产设施。 适用范围: ⑴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和送电线路技改工程,20kV以下配电网技改可参考使用。 ⑵适用于电网生产运营工艺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的预算编制和审查,对于非工艺系统的技术改造工程应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⑶适用于全额使用技术改造资金、不改变原有工艺系统规模(容量)等级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 ⑷适用于以市场手段确定技术改造施工单位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由生产运行企业内部班组按照工作指令开展的技术改造工作可参考使用。 ③《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该定额是与技改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的;对于电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拆除工程的费用计算,可参照使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④《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及《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检修: 指为维护或改善电网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经济性和环保性,使其能够长期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效率能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工作。 适用范围: ⑴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和送电线路检修工程,20kV以下配电网检修可参考使用。 ⑵适用于电网生产运营工艺系统各单元的各项检修工程,非工艺系统检修另行执行相关规定。 ⑶适用于以市场手段确定检修施工单位的电网检修工程,由生产运行企业内部班组按照工作指令开展的巡检、维护和检修工作可参考使用。 二 35kV及以上(技改、检修)工程定额套用注意事项 注意各章节定额包括的内容、未包括的内容及处理方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定额使用及调整等。重点注意的的有: (一)、技改定额使用及调整: 1、第一册 电气工程 1.1 技改定额 第一章 变压器 1.1.1 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 1.1.2 中性点电抗器按同电压、同容量的消弧线圈安装定额执行。 1.1.3 变压器油过滤按实际过滤油重计算,过滤次数不同时不作调整。 1.1.4 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销入油过滤定额内。 1.2 技改定额 第二章 配电装置 1.2.1 户外隔离开关安装高度超过6m时,不论三相带接地或带双接地均套用"安装高度超过6m"定额,如操动机构为地面操作时另加垂直连杆主材费;隔离开关操动机构按手动、电动、液压综合取定,使用时不作调整。 1.2.2 负荷开关可执行同电压等级的隔离开关安装定额。 1.2.3 成套高压配电柜安装定额按固定式、手车式、开启式或封闭式综合考虑,使用时不作换算。 1.2.4 中性点接地装置安装已按不同电压等级综台考虑,使用时不作调整。 1.3 技改定额 第三章 绝缘子、母线 1.3.1带形铝母线安装与带形铝母线引下线安装合并综合为一项定额,使用时不分母线与引下线,以单相延长米计算工程量。 1.3.2 母线伸缩节头、铜铝过渡板、共箱母线、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均按生产厂供应成品考虑,定额只考虑现场安装。 1.4 技改定额 第四章 控制保护屏、低压电器及自动化系统 1.4.1 模拟屏按钢质屏面考虑,若采用马赛克屏面时定额乘以系数1.50。 1.4.2 本章屏(柜)安装定额不包括屏(柜)接线,发生时按设计数量执行本章"端子接线"子目,当设计未规定接线数量时,可参考表4.1屏(柜)端子数量参考表。 表4.1 屏(柜)端子数量参考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参考) ┏━━━━━━━━━━━━━━┳━━━━━━━━━┳━━━━━━━━━━━━━━┳━━━━━━━━━┓ ┃ 屏(柜)名称 ┃端子接头数量(个) ┃ 屏(柜)名称 ┃端子接头数量(个) ┃ ┣━━━━━━━━━━━━━━╋━━━━━━━━━╋━━━━━━━━━━━━━━╋━━━━━━━━━┫ ┃ 控制屏 ┃ 80 ┃ UPS、逆变电源屏 ┃ 60 ┃ ┣━━━━━━━━━━━━━━╋━━━━━━━━━╋━━━━━━━━━━━━━━╋━━━━━━━━━┫ ┃ 弱电控制返回屏 ┃ 60 ┃ 直流接地检测仪 ┃ 80 ┃ ┣━━━━━━━━━━━━━━╋━━━━━━━━━╋━━━━━━━━━━━━━━╋━━━━━━━━━┫ ┃ 同期小屏 ┃ 20 ┃ 冷控箱 ┃ 120 ┃ ┣━━━━━━━━━━━━━━╋━━━━━━━━━╋━━━━━━━━━━━━━━╋━━━━━━━━━┫ ┃ 控制台(1m以内) ┃ 20 ┃ 端子箱安装(110kV及以下) ┃ 80 ┃ ┗━━━━━━━━━━━━━━┻━━━━━━━━━┻━━━━━━━━━━━━━━┻━━━━━━━━━┛ ┃ 控制台(2m以内) ┃ 40 ┃ 端子箱安装(330kV及以下) ┃ 120 ┃ ┣━━━━━━━━━━━━━━╋━━━━━━━━━╋━━━━━━━━━━━━━━╋━━━━━━━━━┫ ┃ 控制台(2~4m以内) ┃ 60 ┃ 端子箱安装(500kV及以上) ┃ 180 ┃ ┣━━━━━━━━━━━━━━╋━━━━━━━━━╋━━━━━━━━━━━━━━╋━━━━━━━━━┫ ┃ 模拟屏 ┃ 20 ┃ 远动装置屏 ┃ 60 ┃ ┣━━━━━━━━━━━━━━╋━━━━━━━━━╋━━━━━━━━━━━━━━╋━━━━━━━━━┫ ┃ 电源屏 ┃ 60 ┃ 电能计量遥测采集屏 ┃ 60 ┃ ┣━━━━━━━━━━━━━━╋━━━━━━━━━╋━━━━━━━━━━━━━━╋━━━━━━━━━┫ ┃ 继电保护屏(110kV及以下) ┃ 80 ┃ 后台工作站屏 ┃ 60 ┃ ┗━━━━━━━━━━━━━━┻━━━━━━━━━┻━━━━━━━━━━━━━━┻━━━━━━━━━┛ ┃ 继电保护屏(330kv及以下) ┃ 170 ┃ 二次安全防护屏 ┃ 60 ┃ ┣━━━━━━━━━━━━━━╋━━━━━━━━━╋━━━━━━━━━━━━━━╋━━━━━━━━━┫ ┃ 继电保护屏(500kv及以上) ┃ 200 ┃ 远动UPS屏 ┃ 60 ┃ ┣━━━━━━━━━━━━━━╋━━━━━━━━━╋━━━━━━━━━━━━━━╋━━━━━━━━━┫ ┃ 低屏低压过负荷减载屏 ┃ 80 ┃ 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子站屏 ┃ 60 ┃ ┣━━━━━━━━━━━━━━╋━━━━━━━━━╋━━━━━━━━━━━━━━╋━━━━━━━━━┫ ┃ 安全稳定控制屏 ┃ 100 ┃ 保护管理机屏 ┃ 60 ┃ ┣━━━━━━━━━━━━━━╋━━━━━━━━━╋━━━━━━━━━━━━━━╋━━━━━━━━━┫ ┃ 备自投屏 ┃ 80 ┃ 测控屏 ┃ 150 ┃ ┣━━━━━━━━━━━━━━╋━━━━━━━━━╋━━━━━━━━━━━━━━╋━━━━━━━━━┫ ┃ 故障录波装置屏 ┃ 100 ┃ GPS屏 ┃ 150 ┃ ┣━━━━━━━━━━━━━━╋━━━━━━━━━╋━━━━━━━━━━━━━━╋━━━━━━━━━┫ ┃ 电度表屏 ┃ 60 ┃ 网络交换机屏 ┃ 150 ┃ ┣━━━━━━━━━━━━━━╋━━━━━━━━━╋━━━━━━━━━━━━━━╋━━━━━━━━━┫ ┃ 直流充电馈电屏 ┃ 80 ┃ RTU屏 ┃ 600 ┃ ┣━━━━━━━━━━━━━━╋━━━━━━━━━╋━━━━━━━━━━━━━━╋━━━━━━━━━┫ ┃ 镉镍电池屏 ┃ 20 ┃ 遥信转接屏 ┃ 520 ┃ ┣━━━━━━━━━━━━━━╋━━━━━━━━━╋━━━━━━━━━━━━━━╋━━━━━━━━━┫ ┃ 可控硅整流屏 ┃ 20 ┃ 遥控继电屏 ┃ 350 ┃ ┣━━━━━━━━━━━━━━╋━━━━━━━━━╋━━━━━━━━━━━━━━╋━━━━━━━━━┫ ┃ 交直流切换屏 ┃ 20 ┃ 遥测变送器屏 ┃ 300 ┃ ┗━━━━━━━━━━━━━━┻━━━━━━━━━┻━━━━━━━━━━━━━━┻━━━━━━━━━┛ 注 屏(柜)端子数量指面屏(柜)对应的数量,数字化变电站二次设备的端子数量乘以0.4 1.5 技改定额 第五章 蓄电池 1.5.1 蓄电池组补充电按同容量蓄电池组充放电定额乘以系数0.2。 1.6 技改定额 第六章 电缆 1.6.1 电缆沟揭(盖)盖板以揭或盖盖板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1.6.2 电缆敖设及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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