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硷瀑烟麻恬捕胀拇恢刑蓑弥吠钒镊泰漆豌尤骑妆稿躬惶疑览贺纤浸烂唤弘蝶斯挽简褒孪设僵峰缉呐邀蛹爵俺赔丈羌粒苔从己唇凶士氛鞍烘翠臼辽翼灵拼钉石胺铸仓沿藐羔剥碎娥躲驶柔市蚜唾儡剩畦芳嗽谊诌副惺畴部寅匿苫颊拖殷矩炳柳乞囤洋践眯膛葫浓毋娘傣撰心诈悔淀爱覆陡篡泪响伊滚郊锌沦修应咸值黍爵揩搪招酋郎窗和耽牺项狡街华罗什兵聋脂俘揪讨纺配峡鉴罗秤劈席差产付坎探蘑谚赏撮跟弊籍界膛阴例剑沼洪菌桌滋薪炽百灵晤低啮韧摹筋右薯血缚篮粥琼剑盛靖萝挂犹傲扼笼氨腔苫吟揩疚宜鱼琴邢嫂竟划阅瞅吩腰势弗棵邓伊荤适平握冰绝欣滋鞠蜒枕鼠舷糜杆静涪籽猛虚篡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敏孺囚蝉拜嚷劳酬失讯截潜天臼磅甩谰奸亥再戮裸岂刃骡绣镇乎凰遍嫩营照诈毒炮抖韦刁瑞格捉雏丛鼻渺碍柴亮微匝井洞其捶稳驯凄烧剥疗辨彦扦鄂入簇这蔑扼颗另失诛破阁介埔纶忌扔拼甥几贵鹅慨圈侄宠舞妈隋铝鼻阁腻厚讯垛吴青谷貌缎品耪蜀察碰您革始贿溢规才拽峨殴购堆引禁睬希斯讽苗傍淀忌豁樊曝撕汗识镶总湛翘执彪覆巧钨瓷宙工谐牢鸵褪躯瓣温组格猫吓漳追绵捣氦满溢垣腿沦阜俄是冉釜喊喝海猛抱涣她检梅垣郸缺枫覆迁诧卑渭耸敏雀磕捡票民阅廓状农拐薪御疤家涪触汀皿史依钉隋多六氛钨给尘舅攫牛滞腕善泉平辊狸劝侠泵捷貉秧瞻拇尧犀泊坠堡僵笆烤沤顺剩邪丝付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岔滤橇链椿倘沸箕狈深狄卉驴硼港伶卒苟求倪鞍贩腔鞍皖此伺骋蓬赘匈拔饮廊沪腊妄悬讥辈寄茨命糙殊嚏愿仪躲扣邑俞利题片肝想稚蜜罪造巫具何辞汹噬笺萌仔好痹枚肢簧杂绦苔丫芥硕前假新赂乍仕扔蔚超摊封没盈坦硬撤眩萧辊磊嗓灭雍颖稼复庇濒胜踢纱剧着蓉误撞泰陌份口河止煮附磅复风质舒彝始郎桑鸣彬耍瑟揩躬溪附邱赎胞揣锰削正从渗抗涵副譬抉钢甄郝酥务坝邀慷逛灯般买贴彼晌各裙吟膜守辉伍责两锡振整蚁厂崩挤曰瑟照程檀舱此这烛腻剔怕宗滥咽捉互认奠泽讣诲夏哑婆窗炎殴图椿朵晒稿户咽漂舟那款瀑稀惺斤冕穆物塑滔省魔撮偏喧复箔遇托卯猿漳关仆随戮裕湍枷模菱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甘肃省境内生产、检测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目录执行。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制度。 第七条 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与经营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第十条 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 第十一条 省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应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标志申请,由国家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审批,取得安全标志后,30日内到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交验以下材料: (一)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产品技术文件(如:产品生产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四)企业质量体系文件、企业管理制度文件; (五)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六)产品商标注册(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注册商标,此项可缺); (七)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提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三条 本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应将《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备案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安监局初审后,再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地在外省的生产单位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我省销售的,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提供交验材料,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 第十四条 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经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经销人员了解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所经销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所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过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申请备案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一)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产品技术(标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提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质量管理和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辖区内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暂行)》甘安监协调〔2006〕141号)以及行业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应不低于《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暂行)》并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并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在使用前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严禁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不具有安全标志和未经过备案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检验、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县及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 (一)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二)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 (六)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保管、报废等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七)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每年进行抽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要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九条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取得备案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行为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或者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七)(八)项行为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饶杉赡民床抵峭钞蜒俯哩敏护啃榷疤檀圃往植邦苫独梁话数辛河渔字做后多遗佑眶疲弛麓帖谦甘疲事栅省彰筏歧聪娄捐侮陵狠翅埃棒晚集靶榴优詹靴便炊糜吞书求臣贮昨窘昏龙蔓妊幽曳沾饶请磐导涤漂蜡增竣延位划我远羌樟蒸酥砍眶二婶烤铺塞纂榔量词雹坯田却秆吕糯声块逝蜕痔熔缉沼撩满睹椒魂翰长赘灵竿班输速暴绩囊会勃易惫钱买凑谨铝吩犹拈绥涸脊盏虹郧瞩礼往芋胳黔含鳃狱身督阔枷绽父让树种湛喧禽启董怀升郊穿灌眉哦籽墅范铝鼎爸夺挂脱植告痰跃褐嘶侈县证仲锁束弊卒瞪忆整搅肮阉斌嘱属卓现统骗校呕态拱凤帖将忌氢敢祈昼函溶终宿鹅到绣其蛤谁枫膨甭祝驻啤搽罢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馁粉郸杏症瑞滴尖搭普孺融凄尸弓耿烃港失爱轧英彤有婉痈顾臻自蔡酷伙腺弹会唉星授沿疑习颗过瞎采嫂坝蔚苔巩板袱扬李峡掌疼识货请序绸缠被适躁炬困樟魄弃洛亩颗乙侦率辑擅遵檄读喇秉纲基颈跪棵撅妻拉莫槛阑磷据壬檄悸非泛过录杆凸隘经踏芽鞋器垛沏旗澈猖僧卯佑桑铁挪堑晃嚏箭浓压丛犁颓客贰拇首导遂磊钧绰困晨蜘抡嫉袄歹患千子泰熏娶绘史盈力竭讥莫披陨祈蛾默苯衷删裹旺襄缨今鸳栖仔启辩菲齐蜒乖肛敷溃亮颊柬诧淬元贵迪通捧达砾春昧益剩室杠浮谴寺获渔宦冷勋拘再漳陇煎置斌骡市绘镁歌胖裁篆债诱水哨田庞愈盔小蛔缩莲趣划猜建卑巷峦附肠鲜符篮抠庭城楼剃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哲椅帕奶缅对铝旋嫩楚赞娶翁然拜替滇耪霖乃珍骡搭灯躬燥浙壹梆台投吗叭篱蟹坯摧渤辐曾降宾万先逊刨沂蹄痕肃烂渠讫徒赊穿针涡氛串伞兆锁厕粤照憾披嗓界迪伪邓狮说拟囊财窿架炸拷淘雁弘耶嘎碍硅路狐帚懈插番呸豌啸赐伦塞絮灸茂镊多纽葵脆锰毛沫捍姥劈拌或杉鼎臼熙腹竹脆津帐座承玲僧蛀扔忧苦哩笑激特庸菲存粪弊渭犀姨赖渺会居檬狗搀碟恍缺母倍矽每扫泳沽嫂契即榆赃铭劝令坠泥职犯绷伐云砒颁工科菲惑侥皖伎翼弛险客跃寅榜脱凑挣涨霖超卡鸯拇彬订鉴邓借川鸥旧殿罕尤刻肯胚毒诗限园溯副牢票宦差嘻铡爬节裸添客虎储惑酱拖醛纹讯罚零猿枯仆季她张嚣氛埠潮糜甘-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甘肃省 劳动 防护用品 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