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整改.ppt
《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整改.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整改.ppt(5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各省相继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综合施策和分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问题的长期积累,校外培训的乱象依旧存在。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规范”作为出发点,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着力破解审批、监管等难题。8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下半年,教育
2、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整改工作。谁来管:画红线,将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基层创造性实施,更需要政府及时制定相配套的规范加以指导。意见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把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要求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但同时,为了确保最低门槛,对各地标准提出了底线要求。意见明确,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
3、、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其中,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介绍,北京市根据民办教学机构的实际情况结合实践经验,贯彻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配套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指导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做好分类管理。国家教育
4、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说:“要加强审批监管,把住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最前端。在摸清底数、查明情况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出发,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依法审批登记,确保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并在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必须达到基本要求。”针对当前不少机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意见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
5、,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须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管什么:加强过程控制,遏制“抢跑”和超前教学行为意见从校外培训的核心环节入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培训的内容、时间、班次、进度、形式、宣传、收费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杨东平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为的过程控制,主要是检查并遏制其抢跑、超前教学的不当行为。”为此,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年底 完成 所有 校外 培训 机构 整改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