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pdf
《2020-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pdf(9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序序 言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从人均水平、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创新能力、发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等方面考察,我国目前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提升,必然会消耗更多的能源,产生更多的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可能会引起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 2007 年就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是发展中国家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9 年,我国公布了到 2020 年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在随后的“十二五”规划、“十
2、三五规划”中得到了落实。市场机制是促进温室气体减排、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手段。欧盟为履行京都协议书的减排承诺,在其成员国内建立了碳交易体系,实践表明,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减排效果要远远高于非纳入行业的减排效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市场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缓碳排放目标中的作用。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中国积极参与 CDM 合作机制,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化机制推动减排的经验。2011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 7 个试点地区陆续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同时,面对国际碳减排合作的停滞和国际核证自愿减排市场的萎
3、缩,也为配套同期建立的地方试点碳市场,我国于 2012 年启动了中国核证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自 2013 年陆续启动之后,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各项机制建设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CCER 虽然于 2017 年暂停,但是在前期运行的时间内,对于运行机制、方法学、交易等方面也为未来 CCER 的重启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序序 言言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随着试点地区碳市场的逐步推进,全国碳市场也在紧锣密鼓进行准备,从2013 开始陆续发布了 24 个行业核算和报告指南,2016 年启动了针对八大高耗能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并同步开展
4、了全国碳市场相关的政策、机制等相关的建设工作。2017 年底,中国全国碳市场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了碳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碳市场的建设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稳步推进。2020 年 9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 75 届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告:“2030年前中国要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即“3060”的气候目标,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3060”目标表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战略决心和决策,彰显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3
5、060”目标发布后,全国碳市场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2021 年 7 月 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发电行业正式纳入碳市场,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了2019和 2020 年发电企业的碳排放履约工作。与此同时,CCER 作为强制性碳交易市场的补充机制,在之前 CCER 开展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地区碳市场积极进行配额分配机制等各方面的调整,碳市场更加活跃。随着欧洲等发达国家逐步推出“碳税”等机制,倒逼我国碳市场向更大范围、更灵活机制等进行调整,因此对2020-2022 年中国碳市场进行整体回顾非常有必要。本报告对 2020-202
6、2 年期间全国碳市场、试点地区碳市场、中国自愿减排机制等相关的各项制度、机制进行回顾,并对欧盟新推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行分析,可以为行业内相关从业人员加深对中国碳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新的问题的理解。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1科技部原副部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2指导单位:中国节能协会主编单位: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
7、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甬金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江双碳研究院主要编写人员:宋忠奎 张军涛 孙志辉 徐少山 于洁 王振阳 王璘姬 宾晖李原刘洋吕本庆 何锦峰 崔宇 黄蓝 张辰 王维春 刘诚 吴茜 刘亮 徐军王挺 柴玉文 张京良 曹雪莲 陈军 李慧 张隽 赵柟杜思媛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3前前言言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人类的集体行动。巴黎协定提出了 2020 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蓝
8、图和愿景,以实现在 2100 年之前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高幅度控制在2 摄氏度范围之内,力争控制在 1.5 度以内,是人类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展示了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作为全球排放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责任担当。2020 年 9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提出,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争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运用市场手
9、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采纳。相比通过传统的行政手段推动碳减排,碳市场通过配额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推动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并利用市场机制发现合理碳价,为企业碳减排提供灵活选择,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同时带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是促进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低碳化、长期化的有效方式,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关系提供了有效途径。1十二五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 20112601 号)印发,我国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
10、东省、湖北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各试点地区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所需的制度体系、基础设施等,并于 2013 年起,陆续启动了试点地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经验,为建立全国碳市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7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印发,明确了碳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碳市场的建设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稳步推进。2018 年-2020 年,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4力建设等方面各项工作逐步完善,2021 年 7 月 16 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
11、,年度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5 亿吨,一跃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何时启动,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2019 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首次提出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2023 年 5 月份正式发布并生效。同时,美国也提出了 清洁竞争法案。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试图通过单边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来争夺制定全球气候与贸易规则的主导权。这些机制对中国会产生哪些影响,中国如何应对?2020-2022 年是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关键三年,当前我国碳市场运行的情况如何,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的表现怎样,未来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预期是什么?本
12、报告将对 2020-2022 年中国碳市场的情况进回顾和展望。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5目目录录前言.3目录.5第一章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稳步发展.61.1.运行机制.61.2.政策制度体系.81.3.技术规范体系.171.4.第一履约期履约情况.341.5.交易情况.35第二章 试点地区碳市场积极探索新机制.392.1.市场扩容.392.2.完善企业核算、报告和第三方核查.402.3.配额分配方法逐步完善,并陆续引入有偿分配.412.4.调整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492.5.深入探索碳金融.502.6.积极推动项目减排机制/碳普惠.522.7.交易情况.53第三章
13、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整装待发.573.1.CCER 发展回顾.583.2.CCER 重启相关工作开展情况.69第四章 国际“碳关税”机制步步紧逼.754.1.提出背景.754.2.发展历程.764.3.主要内容.774.4.影响及应对建议.86附件 1 CBAM 覆盖的商品和温室气体清单.90参考文献.94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6第一章第一章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稳步发展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稳步发展国际经验表明,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相比,碳市场既能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又能够为减碳提供经济激励机制,降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带动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投资。建设全
14、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十二五以来,在试点地区碳市场建设的基础上,我国逐步探索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13 年-2015 年,我国先后发布了 3 批共 24 个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2016 年启动了 8 大重点排放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2017 年底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随着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陆续完善,2020 年底至 2021 年初,生态环境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
15、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等系列文件,全国碳市场进入正式运行阶段。2021 年 7 月 16 日,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年度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5 亿吨,一跃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地方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任务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和运维任务由湖北省牵头承担。两地共同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支柱作用。1.1.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全国碳市场运行机制框架见下图 1 所示,主要包括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市场交易监管等环节。重点排放单位需对碳排放相关
16、数据进行监测,每年核算并报告上一年度碳排放相关数据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接受政府组织开展的数据核查,核查结果作为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和清缴的依据。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7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该额度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重点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需求。重点排放单位在获得配额后,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配额
17、进行买卖,但需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不少于核查结果确认的实际排放量的配额用于履约。为保障全国碳市场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了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与监管系统、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等信息系统。数据报送与监管系统记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注册登记系统记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并提供结算服务;交易系统保障全国碳市场配额集中统一交易。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规则,加强对地方碳排放配额分配、温 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在本
18、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相关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全国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价格信号,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流动。图 1 全国碳市场运行机制框架全国碳市场运行机制框架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81.2.政策制度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全国碳市场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19、,已成为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1+N”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在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积极构建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法律基础,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为支撑的“1+N”法律法规体系。1.2.1.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意见2021 年 9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1+N”政策体系中的“1”正式发布。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目标、减碳路径措施及相关配套措施
20、,并专门提及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意见指出,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以更完善的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保障。同时,也要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1.2.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3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 2023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318 号),明确了“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
21、生态环境部召开的 2022 年 9 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2021 和 2022 年,国务院已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今年再次列入这个计划。该条例是一项重大立法决策,考虑到目前经济形势,出台的时机需要在综合考虑和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91.2.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
22、求,2021年 1 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并发布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了“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生态环境部拟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同时,管理办法规定,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
23、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并提供结算服务。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信息是判断碳排放配额归属的最终依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定期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活动和机构运行有关情况,以及应当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并保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技术规范,加强对地方碳排放配额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监督
24、管理,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相关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基于现行法规,围绕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基础制度保障2020-2022 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10需要,为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注册登记和交易监督管理、清缴履约等活动提供制度支撑,同时也为后续技术规范制定提供工作依据。1.2.4.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
25、则(试行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试行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试行)生态环境部于 2021 年 5 月发布关于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的公告,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这三个文件确立了一系列规定,对全国碳市场的平稳顺利运营提供有效保障。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试行):该规则规范了全国碳排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0 2022 年度 全国 市场 行业 发展 报告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Stan****Shan】。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Stan****Shan】,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