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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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由市卫生局组建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在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各区卫生局相应组建区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三条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原则上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市人民医院与罗湖区、龙岗区、盐田区;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宝安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与南山区;市妇幼保健院与福田区)。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区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原则上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第四条 市妇幼保健院除与相应区建立协作关系外,还应配合市卫生局协调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与反馈工作。 第五条 需请非双向协作关系单位会诊或转诊的,按相关规定及本制度执行。会诊转诊中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商医政处协调解决。 第六条 各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七条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八条 会诊程序 (一)普通会诊时,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急会诊时,除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外,邀请医疗机构可同时向会诊医疗机构产科病房联系,简要叙述病情及主要困难所在,以便专家准备抢救物品或再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同去会诊。用电话等形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及时办理书面手续。 (三)应邀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乘车出发及时到达现场抢救,并做好出诊登记。如乘出租汽车,由邀请会诊单位报销出租车费。 (四)会诊时,应由熟悉病情的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如实汇报病情及诊治经过。 (五)会诊医师应积极参与和指导病人抢救,并详细书写会诊意见。 第九条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十条 转诊程序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单位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二)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深圳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三)转院方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四)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十一条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管理与监督 (一)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聘请,并适时进行调整。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召开1-2次专家会,加强培训与交流,并通报会诊转诊及专家出诊情况。 (二)专家出诊时应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单位存档。 (三)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产科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应立即报告产科上级值班医生和医务科(总值班),医务科(总值班)及时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五)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深圳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本制度的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结果向市卫生局汇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检查不少于一次,结合各区情况建立考核奖罚制度。对年度会诊转诊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年度会诊转诊工作差的单位及个人将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资格及专家资格。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同时废止。 10 附件1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单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苏放明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061 25165383 13902971111 张海鹰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70 25770949 13828786601 魏晓萍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70 25693112 13602526289 高素清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77 82898766 13502829899 周霞平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68 83158488 13925280168 郑桂琴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77 83436983 13923408186 吴瑞芳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635 83132267 13827433039 樊尚荣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505 83582182 13603025114 张静媛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505 26960304 13510331657 王晨虹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923333-3328 83246599 13828719448 王 忠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213 83809320 13502855860 许育娴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357 82258615 13500059109 81336628 姚吉龙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257617 83233277 13823556088 吴胜楠 ICU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58 83809118 13602529665 冯永文 ICU 副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338 83935998 13902471022 张卫星 ICU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9326 83149976 13828717091 董少红 心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220 82924188 13509633742 庄义浩 心内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239 84169889 13632988068 吴 淳 心内科 副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6335 13923748673 刘新民 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07 28075329 13600422641 邹 兵 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3606 82025605 13923418622 张欣洲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516 25011251 26273732 何永成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2137 82896819 13316853938 罗 琼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406 83071536 13823595969 李 路 内分泌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421 25003361 13823301003 罗国春 内分泌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2138 83956569 13509691273 邱 晨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868 28775955 13808808500 李福平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108 83360733-3353 13500052805 余小舫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632938 25509918 13352995618 王成友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8128 83616709 13312938128 刘 铮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6032 83862765 13823361188 吴 铭 血液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622 84162853 13802228250 汪明春 血液内科 研究员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97 83071554 13510085105 吴诗品 感染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18 25505905 13509640780 附件2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建立双向协作关系: 深圳市人民医院——罗湖、龙岗、盐田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山区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田区 通知 电话 邀请 申请 产科 医务科 或总值班 班 报告 转诊 报告 会诊医疗机构 产科 医务科 或总值班 安排会诊 专家参与 指导抢救 病情许可 需转诊的 病情不宜转送 就地抢救 邀请医疗机构 附件3 深圳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深圳市人民医院 总值班 25533018-2813 产科 25533018-2570 产科主任 苏放明 13902971111 产科副主任 张海鹰 13828786601 魏晓萍 13602526289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总值班 13332909660 产科 83617387 产科主任 高素清 13502829899 产科副主任 郑桂琴 13923408186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总值班 13603081006 产科 83923333-5505 妇产科主任 吴瑞芳 13827433039 产科副主任 樊尚荣 13603025114 产科副主任 张静媛 13510331657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总值班 83325097 产科 83360733-3287 产科主任 王晨虹 13828719448 产科副主任 王 忠 13502855860 产科副主任 许育娴 13500059109 81336628 附件4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登记表 邀请单位 邀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联系人 邀请科室 联系电话 需会诊孕产妇一般情况 姓名 年龄 诊断 简要病史: 邀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会诊单位 派遣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诊科室 会诊专家 联系电话 会诊意见: 会诊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本表一式二份,邀请单位、会诊单位各存一份。 主题词:妇幼保健 工作 制度 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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