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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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津政办发201243号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的201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的201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01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为全面做好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制定本计划。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宣传落实中华人
2、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坚持区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推进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 总体目标我市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推进放心菜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农产品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优质安全绿色产业全面发展壮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
3、力明显增强,对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放心奶工程建设达到规定目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得到加强;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资格确保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自律制度、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推进放心餐馆工程,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工作更加全面、严格、规范,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推进放心猪肉工程,整顿和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完善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监
4、管模式,严把食品安全进出口关,全面提升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全覆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可评、可测、可追溯。三、 目标分解(一)食用农产品监管。1.地产无公害种植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2.地产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3.地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4.地产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二)食品生产监管。1.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2.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复审率达到100%,证前抽查率不低于10%。3.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后处理率达到100%。4.按照七必
5、查(查原料库、查成品库、查实验室、查生产环境、查实物质量、查添加剂使用、查废品处理)的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率达到100%,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5.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监管网格化覆盖率达到100%。6.规范17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达到放心奶工程建设规定目标。7.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三)食品流通监管。1.强化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2.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工商所检测设备和耗材配备率达到100%。3.落实专项整治任务部署,专项整治任务实施率达到100%。4.食品流通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签订率达到100%。5.严格检测程序,保留监管痕迹,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建档率达到100%。6.定期公布检测信息,检测信息公布率达到100%。7.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四)餐饮服务监管。1.全力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年内获证的餐饮单位笑脸标识公示率达到100%。2.强化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台账建档率达到100%。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建立电子台账。3.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年内落实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用量具、专用台账)等制度,火锅底料、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表公示率达到100%。4.强化企业自律管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
7、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到100%。5.督促餐饮单位100%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废弃物清运协议。6.强化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率达到100%。7.强化食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置,大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率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率均达到100%。8.深化网格化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到100%。四、监管措施以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顿、风险监测、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8、(一)食用农产品安全由农业部门负责。1.监测计划。(1)抽检原则:市和区县分级负责、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2)具体安排。日常监督监测。一是蔬菜、食用菌和水果中农药残留监测。进行生产基地农产品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残留监督监测(速测),全市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生产基地规模的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产品以及速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 二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监督监测。进行大牲畜基地瘦肉精监督监测(速测),全市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大牲畜饲养量的5%,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园区及速测不合格的
9、样品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进行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基地产品的磺胺类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对蛋禽基地要进行氟喹诺酮类、三聚氰胺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三是水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进行水产养殖基地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监督监测(速测),全市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的比例不低于水产养殖规模的5%,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园区及速测不合格样品要开展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四是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对获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生鲜奶开展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监测,做到抽样全覆盖。保障重大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为保障重大节日
10、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农业部门每季度对生产基地、市场和畜禽屠宰场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展实验室检测。对流通领域的监督监测。市和区县农业部门继续加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流通领域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在上年监测基础上加密抽检频次,并与工商部门实施检打联动,及时查处有关问题。风险监测。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2.监管计划。(1)监管原则: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监管。(2)监管重点:食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3)具体措施。开展放心菜基地建设。建设生产设施化、操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质量可追溯的放心菜基地10万亩,健全蔬菜质量安全
11、配套管理措施,严格实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生产技术规范以及质量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升检测实验室、信息可追溯和生物统防统治等质量控制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净菜商品化上市和配送运营能力。强化质量安全机制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基地、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
12、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在现有机构设置和仪器设备的基础上,推进区县检测机构提升,强化乡镇检测机构建设, 使区县检测机构具有常规检测能力,培训检测人员,形成市级检测中心、区县检测中心、基层(基地、企业)监测点三级体系,更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强化农资连锁配送体系建设。以农资连锁店为纽带,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完善农资连锁配送综合店,实现五统一,即有统一的销售门店、统一的标牌、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柜台和统一的科技明白板。同时不断延伸服务,拓展提供植保技术服务和病虫专业
13、化防治服务等。强化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市场+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全面提高其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市场直接挂钩,推行产销衔接及直供等多种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扩大优质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规模。三是加快产品质量认证步伐,推行贴标上市,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专销点数量。强化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专门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培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人才队伍。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科研、培训体系和风险评估队伍。大力开展产地环境、过程控制、药物残留、检测
14、技术、农业机械、风险评估、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科研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物理技术、可追溯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咨询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二)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市质监部门组织对本市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的获证生产企业进行计划性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按照市财政经费保障情况,对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按获证单元监督抽查2次,风险监测2个品种,全年预计完成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8450批次。抽检工作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按季度组织实施。(2)区县质监部
15、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涉及的产品进行抽检。(3)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加强三聚氰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的出厂产品每周进行三聚氰胺抽检。全年预计抽检1.2万批次。(4)专项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2.监管计划。(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积极争取增加编制,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把好食品生产许可关。一是修订关于进一步
16、明确天津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条件的意见(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790号),出台提高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门槛的规定。二是对我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坚决要求其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三是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前抽查工作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四是做好对滨海新区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移交工作,改革食品生产许可模式,试行部分食品许可下放区县质监部门发证。五是按要求做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的衔接工作,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和
17、指导意见。(3)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要求开展自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实行食品企业停产报备制度的具体措施(试行)(津质技监局食监2010517号)规定。年内全部获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建立电子信息可追溯系统。继续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社会公众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4)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食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
18、监2011337号)要求,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每季度提交食品安全检测季度分析报告,加强对检测数据的分析。强化日常巡查与抽查监测工作的衔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5)按照七必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针对食品监管薄弱环节,对食品企业开展以七必查为重点的日常巡查。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分装灌装企业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6)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畅通12365投诉举报渠道,研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
19、督。与市食品协会建立食品安全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难题。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加强暗查暗访,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以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的全面投入使用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六化,即企业基本情况户籍化、行业(区域)性特点明朗化、食品许可管理程序化、质量安全溯源定格化、添加剂使用查询快捷化、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科学化。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定期发布食品企业生产许可信息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督促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8)会同农业、商务、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放心奶工程建设。在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加强乳制品放心奶源、放心工厂、放心商店、放心餐饮等四个子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加快牧场化改造、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强化外地进津乳制品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增加抽检频次、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水平,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9)开展督查和考评工作,促进监管计划落实。市和区县质监部门要不定期采取抽查、交叉互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监管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进度实施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召开食品监管调度会,对监管不力的区县
21、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制定食品监管计划落实情况综合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区县年终考核范围。(三)食品流通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抽检原则。建立市工商局、工商分局、工商所三级食品检测机制,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通报制度,对有不合格记录的食品进行食品质量跟踪再检测,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2)具体安排。抽样检验。第一季度组织完成15个品种400余个批次食品抽检任务。第二季度组织完成15个品种500余个批次食品抽检任务。第三季度组织完成14个品种600余个批次食品抽检任务。第四季度组织完成12个品种500余个批次食品抽检任务。快速检测。每季度组织对7类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目标食品50
22、00余个批次。2.监管计划。(1)监管原则。突出日常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具体措施。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通过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红盾讲堂、视频培训、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科学监管能力。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细化日常巡查记录和食品安全监管十查十看(津工商市字200943号)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实效,及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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