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140-2017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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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备案号:备案号: 报建设部备案之中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33/ T1140-2017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ousehold quality inspection of residential projects 20170830 发布发布 20171201 实施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发 布布 2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 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 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
2、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程共分16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卫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细部工程等。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 28 号,邮编:310012),以供规程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 浙江省建筑科
3、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义乌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诸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杭州萧山广宇建筑工程有
4、限公司 临安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翟延波 叶启军 陈宇新 刘 翔 吕惠萍 沈晓宇 方明乐 李建军 吴建青 肖 红 黄 斐 楼应平 董永贤 刘道军 周宏玮 李炳春 谢春江 徐国荣 郦 挺 周 锋 田龙泉 潘金炎 施 炯 胡康虎 朱元华 钱荣标 陈 骁 曹凌坚 夏妙水 阳 波 3 谢 坤 程 波 张 水 谢贤阳 干鹏飞 王伟平 陈根秋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宏伟 胡晓晖 赵宇宏 叶军献 许世文 傅慈英 裘黎明 4 目 次 1 总则总则. 1 2 术语术语. 2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 4 空间空间尺寸尺寸 . 5 5 室内地面室内地面. 6 5.1 整体面层 . 6 5.2
5、 板块(砖、石材)面层 . 6 5.3 木、竹面层 . 7 5.4 地毯面层 . 8 6 室内室内墙面墙面. 9 6.1 抹灰墙面 . 9 6.2 涂饰墙面 . 9 6.3 裱糊与软包墙面 . 9 6.4 饰面板(砖)墙面 . 10 7 室内顶棚室内顶棚 . 11 8 门窗工程门窗工程 . 12 9 玻璃玻璃和阳台和阳台护栏护栏安装安装 . 14 10 防水工程防水工程 . 15 11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 16 11.1 给水工程 . 16 11.2 排水工程 . 16 11.3 采暖工程 . 17 11.4 太阳能热水系统 . 17 12 卫浴工程卫浴工程 . 18 1
6、3 通风与空调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 . 20 14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 . 21 15 智能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工程 . 23 16 细部细部工程工程 . 25 附录附录 A 住宅工程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分户质量检验记录表记录表 . 27 附录附录 B 住宅工程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分户质量检验单户汇总单户汇总表表 . 33 附录附录 C 单位工程住宅工程单位工程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分户质量检验汇总表汇总表 . 34 附录附录 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 35 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 . 36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 . 37 5 附:条文说明附:条文说明 . 38
7、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4 Space Size . 5 5 Indoor Floor . 6 5.1 Integral Layer . 6 5.2 Board Surface . 6 5.3 Timber Flooring Sueface and Bamboo Flooring Surface . 7 5.4 Carpet Surface . 8 6 Indoor Wall Surface . 9 6.1 Plaster Facing . 9 6.2 Paint Fac
8、ing . 9 6.3 Pasting Facing and Soft Wall Facing . 9 6.4 Veneer Facing and Tile Facing . 10 7 Indoor Ceiling . 11 8 Doors and Windows Works . 12 9 Glass and Balcony Breast Board Installation . 14 10 Water Proofing Works . 15 11 Water Supply Drainage Works . 16 11.1 Water Supply Works . 16 11.2 Water
9、Drainage Works . 16 11.3 Heating Works . 17 11.4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 17 12 Sanitary Ware . 18 13 Ventil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Works . 20 14 Electicity Installation Works . 21 15 Intelligent Building Systems . 23 16 Detailed Works . 25 Appendix A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10、 Inspection Record . 27 Appendix B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Summary Record of Single Residence . 33 Appendix C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Summary Record of Unit Project. 34 Appendix D External Doors and Windows Water Pouring Test . 35 Explanation
11、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3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8 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新建住宅工程的分户质量检验。 1.0.3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术 语语 2.0.1 分户质量检验 household quality inspection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住宅工程
12、的每一户为对象,对户内使用功能和完成面主要观感质量进行检查、测量、检测等,并将检查、测量、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简称分户检验。 2.0.2 检验项目 inspection item 在分户质量检验中,根据专业性质、施工工艺和功能特点,把分户质量检验内容综合划分形成的检验类别。 2.0.3 空间尺寸 space size 住宅工程户内各自然间相对应完成面之间的距离,主要包括净长、净宽和净高尺寸。 2.0.4 积水 siltation of water 楼地面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处大于 5mm 的水体。 2.0.5 极差 range 一组测量值内最
13、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检验项目应包括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卫浴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细部工程等。 根据合同约定、 设计文件或相关责任主体协商, 可增加检验项目或增加项目检验内容。 3.0.2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时,其所在单位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检验项目所涉及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2 后续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不会对检验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3.0.3 住宅
14、工程分户质量检验, 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实施, 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实施。 3.0.4 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实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制定分户质量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2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 (含相关分包单位) 、 监理单位成立分户质量检验小组,检验小组应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已确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 3 分户质量检验小组按照分户质量检验方案组织实施检验工作。 3.0.5 当由建设单位委
15、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实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验检测单位制定分户质量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检验检测单位确认。 2 检验检测单位按照分户质量检验方案组织实施检验工作。 3 检验组织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进行见证或旁站;已确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见证或旁站。 3.0.6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配备好分户质量检验所需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测量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符合要求。 2 做好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3 在室内墙面和地面上,对暗埋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
16、于空间 4 尺寸测量的点位进行标识;对于全装修住宅工程等在墙面和地面上不宜直接标识时,应进行图纸标识。 4 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应标识清楚。 3.0.7 单位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工作结束前, 室内环境污染浓度应按照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进行检测并合格;全装修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还应符合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 T1132 的规定。 3.0.8 分户质量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有特殊规定外,有允许偏差值的检验内容,其抽查点应有 8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 2 实测极差值应不
17、大于允许极差值。 3 其它检验内容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0.9 当所在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符合本规程 3.0.7 条规定, 且分户质量各检验项目均符合本规程 3.0.8 条规定时,该户分户质量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 3.0.10 分户质量检验应形成下列资料: 1 检验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检验结果,并应按附录 A 填写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 。数值类结果宜同步标注于对应户型图纸上。 2 每户分户质量检验完成后应按附录 B 填写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单户汇总表 。 3 分户质量检验后, 应按单位工程进行分户质量检验结果汇总, 并按附录 C 填写 单位工程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汇总表 。 3.
18、0.11 竣工验收后,分户质量检验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与其他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5 4 空间空间尺寸尺寸 4.0.1 空间尺寸检验应按自然间进行,检验内容应包括净长、净宽和净高。 4.0.2 空间尺寸检验前,应在分户质量检验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自然间编号,然后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点布置方案。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长、净宽尺寸测量每自然间各不应少于 2 处,测点宜选在墙面一条对角线上,高度距地面约 1/3 净高和 2/3 净高处各布置一点; 2 净高尺寸测量每自然间不应少于 5 处,测量部位宜选在自然间地面四角距纵横墙50cm 处及自然间地面几何中心处; 3 形状复杂的自然间应单
19、独制定测点布置方案。 4.0.3 空间尺寸净值应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计算确定。 4.0.4 空间尺寸净值的允许偏差和允许极差应符合表 4.0.4 的规定。 表表 4.0.4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检验内容 允许偏差(mm) 允许极差(mm) 净长 计算值3.6m 15 20 计算值3.6m 20 25 净宽 计算值3.6m 15 20 计算值3.6m 20 25 净高 计算值3.3m -15 20 计算值3.3m -20 25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或激光测距仪检查。当采用激光测距仪时,其性能应满足手持式激光测距仪检定规程JGG966 中 1 级要求。
20、检验数量:自然间全数检验。 6 5 室内地面室内地面 5.1 整体面层整体面层 5.1.1 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无空鼓缺陷,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应多于 2 处。 检验仪器:空鼓锤。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 30cm40cm 均匀布点,用空鼓锤逐点轻敲检查。当发现有空鼓点时,在其周围轻敲确定空鼓范围。 检验数量:对所有布点检查。 5.1.2 面层应无明显污迹,不应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现象。 检验方法:距离地面约 1.5m 俯视观察。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1.3 整体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 5.1.3 的要求。 表表 5.1.3
21、 5.1.3 整体面层整体面层表面平整度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的允许偏差 检验 内容 允许偏差(mm) 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砂浆面层 普通水磨石面层 高级水磨石面层 硬化耐磨面层 自流平面层 涂料面层 塑胶面层 表面平整度 5 4 3 2 4 2 2 2 检验仪器:电子水平尺或两米靠尺、分度值不大于 0.1mm 的楔形塞尺。 检验方法:与墙角成 45方向,将靠尺平放在待测地面上。目测靠尺底面与地面之间的间隙情况,估计间隙为最大的位置,用楔形塞尺塞进最大间隙处,测量其高度,准确至0.1mm。无法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 100mm 和中间测 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
22、然间测 2 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2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 1处。 5.2 板块板块(砖、石材)砖、石材)面层面层 5.2.1 板块面层与下一层应无空鼓缺陷,单块板块边角允许有不大于板材面积 20%的局部空鼓,但每自然间空鼓板块不应超过总数的 5%。 检验仪器:空鼓锤。 7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 30cm40cm 均匀布点,用空鼓锤轻敲检查。当发现有空鼓点时,在其周围轻敲确定空鼓范围,并估算其面积是否大于板材面积20%。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2.2 板块面层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明显色差,板块应无裂缝、缺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方法:距离地面约 1.5m 俯视观
23、察。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2.3 板块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 5.2.3 的要求。 表表 5.2.3 板块面层板块面层表面平整度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的允许偏差 检验内容 允许偏差(mm) 缸砖面层 水泥花砖面层 水磨石板块面层 大理石面层、花岗石面层、人造石面层、金属板面层 塑料板面层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 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面层 活动地板面层 表面平整度 4 3 3 1 2 4 3 2 检验仪器:电子水平尺或两米靠尺、分度值不大于 0.1mm 的楔形塞尺。 检验方法:与墙角成 45方向,将靠尺平放在待测地面上。目测靠尺底面与地面之间的间隙情况,估计间隙为最大的位置,用楔形塞尺
24、塞进最大间隙处,测量其高度,准确至0.1mm。无法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 100mm 和中间测 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测 2 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2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 1处。 5.2.4 板块间缝格平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 5.2.4 的要求。 表表 5.2.4 板块面层板块面层缝格平直度缝格平直度的允许偏差的允许偏差 检验内容 允许偏差(mm) 缸砖面层 水泥花砖面层 水磨石板块面层 大理石面层、花岗石面层、人造石面层、金属板面层 塑料板面层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 活动地板面层 缝格平直度 3 3 3 2 3 4 2.5 8 检验仪器:5m 拉
25、线、钢直尺或钢卷尺。 检验方法:拉线两端与接缝重合拉直,不足 5m 时拉接缝的两端。目测接缝凹凸的疑似最大处,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3 点,以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抽检 1 处。 5.3 木、竹面层木、竹面层 5.3.1 木、竹面层铺设应安装稳固,行走无异响和松动。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 40cm50cm 均匀布点,踩踏无异响、无松动。 检验数量:对所有布点检查。 5.3.2 木、竹面层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明显色差、无损伤。 检验方法:距离地面约 1.5m 俯视观察。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3.3 木、竹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 5.3.3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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