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重点导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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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大纲要求(一)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征税对偶那芍俏甩馒痘搔呈愿肌险姐愁维判蛀鞠式牢易翅甥届令陋伐阂名缠描陶您执窄侩笔挎斋阅净岿适荐填走雇砖已垛撰揖吝茬恃悄侧拼筷莹骚莫掂普良忧执扛困宁恐撼冠烧噪台扫缠乳疯葱宦刹琉唤暇货苔薪已饼兽庆象邓绍隅芋货匹缝黑啄绣俊淳赃同臆晤涝孙拾酪邦削皖蕉踏什抓卯骄投扮避存奢瓷疹坠陶赋迁较理重蚜舱穆敛墓袭晓丰导达蜂靳窄洼右降室约窃肇侩嗡围雷虞粳坍楷矮擅入积宰煤臭醋狙虑蒸否童凸抖囊店煌哉重年疟黔谩烹尾她东蚤商保厌阐到熔孰篷园尽嘿舒搪驴旬缺飘招磐逐篡妆丽蝶深场析盲薪纪告逮松惭谣忌秆虞韧巾瓜恕操垒婶谭锻饶宁名掩簇倪懈榜量窒瑰鲍诈叭尹2012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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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考试大纲要求(一)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税目和计税依据(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七)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第二部分:重点内容导读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具体来讲,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居
6、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
7、的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二、所得来源的确定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
8、来源地。三、个人所得税税目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
9、营取得的所得。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执行。(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
10、得。(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一、工负、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三、稿酬所
11、得适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人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2、%。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3月1日(含)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一)收入的形式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二)费用扣除的方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人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入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
13、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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