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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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 0. 1 为了使玻璃钢单管塔的设计及施工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 0. 2 本规程适用于无微波天线或带有小型微波天线的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设计及工程质量验专门论证后确定。 1. 0. 3 本规程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原则制定的。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的有关规定采用。 1. 0. 4 设计、制作和施工玻璃钢单管塔时,除遵照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及地方标准。 1. 0. 5 玻璃钢单管塔的设计应综合考虑玻璃钢的制作、运输、安装、以及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和维护问题。 1. 0. 6 玻璃钢单管塔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本规程鼓励玻璃钢单管塔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超越本规程的新技术、新材料使用之前应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高耸结构领域内的专家进行专门的论证。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 1. 1 玻璃钢 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以下简称玻璃钢,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为基体材料按一定工艺方法制成的材料。 2. 1. 2 单管塔 monopole 由单根玻璃钢管构成的用于无线通信的自立式高耸结构,其主体多为圆形或多边形截面管,以下简称单管塔。 2. 1. 3 塔筒 tube body of monopole 单管塔塔身主体所采用的圆柱形、圆锥形的管筒结构。 2. 1. 4 小型微波天线 light microwave antenna 直径不大于0.6m,用于移动通信行业较短距离微波信号传输用的天线。 2. 1. 5 天线抱杆 antenna pole 用于固定天线的构件。 2. 2 符号 2. 2. 1 作用和作用效应设计值 ——结构荷载组合效应; ——结构抗力代表值(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选用); ——单管塔所受轴向压力; ——单管塔所受弯矩; ——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焊缝应力; ——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焊缝应力。 2. 2. 2 计算指标 ——材料强度的标准值; ——钢材的屈服强度; ——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地基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 ——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焊缝抗拉、抗剪强度设计值; ——地基变形标准值;——单管塔的横向变形容许值。 2. 2. 3 几何参数 ——单管塔基础顶面至塔顶的高度; ——毛截面抗弯模量;基础底面抗弯模量; ——圆形单管塔外径;多边形单管塔截面外接圆外径; ——圆形、多边形单管塔壁厚;内、外法兰盘的厚度;肋板的厚度; ——多边形单管塔单边宽度; ——法兰盘加劲肋板的高度;基础顶面与基础底面的高差; ——塔身筒法兰连接处管壁外缘半径。 2. 2. 4 计算系数及其它 ——结构抗力分项系数; ——特征周期; ——结构自振周期 3 基本规定 3. 0. 1 玻璃钢单管塔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结构可靠度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 0. 2 玻璃钢单管塔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使用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另行确定。 3. 0. 3 玻璃钢单管塔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满足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表达式: 式中:——永久荷载标准值(根据实际条件计算); ——风荷载标准值(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计算); ——活荷载标准值,使用单位未有特殊规定时平台活荷载为; ——结构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 ——结构抗力代表值(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选用); ——结构抗力分项系数; ——材料性能的标准值;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注:1)抗震设计时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为0.2。 3. 0. 4 玻璃钢单管塔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满足风荷载及地基变形共同作用下结构变形的限制要求: 式中:——结构变形效应函数代表值; ——风荷载的频遇值系数,取0.4; ——地基变形标准值,符合本规程表6.1.2要求的单管塔可以不计地基变形的作用,取; ——玻璃钢单管塔的横向变形允许值,当业主无具体使用要求时,应按如下要求确定: 1)在风荷载频遇组合下(且风压不小于0.2kN/m2),加抱杆小微波天线高处塔身角位移应小于4°且塔顶水平位移不应大于塔高的; 2)塔上附加天线抱杆弯曲变形不大于附加抱杆杆身高度的。 3. 0. 5 按10m高处10min平均风速10m/s计,玻璃钢单管塔最上层平台处的水平加速度幅值不应大于500mm/s2。 4 荷载与作用 4.1 荷载与作用分类 4. 1. 1 玻璃钢单管塔的荷载与作用可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两类: 1 永久荷载:结构及附属构件的自重、固定设备重、土重、侧向土压力等; 2 可变荷载:风荷载、覆冰荷载、常遇地震作用、雪荷载、安装检修荷载、平台活荷载等。 4.2 风 荷 载 4. 2. 1 作用于玻璃钢单管塔表面单位投影面积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4.2.1) 式中 ——作用在玻璃钢单管塔z高度处单位投影面积上的风荷载标准值(,按风向投影); ——基本风压()应按本章第4.2.2条至第4.2.4条的规定采用; ——z高度处的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本章第4.2.5条的规定采用; ——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按本章第4.2.6条的规定采用; ——z高度处的风振系数,可按本章第4.2.7条的规定采用。 4. 2. 2 基本风压系以当地比较空旷平坦地面、离地10m高、统计50年一遇的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为标准,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5。 4. 2. 3 山区及偏僻地区的10m高处的风压,应通过实地调查和对比观察分析确定。一般情况可按附近地区的基本风压乘以下列调整系数采用: 1 对于山间盆地、谷地等闭塞地形,0.75~0.85; 2 对于与风向一致的谷口、山口,1.20~1.50。 4. 2. 4 沿海海面和海岛的10m高的风压,当缺乏实际资料时,可按邻近陆上基本风压乘以表4.2.4规定的调整系数采用: 表4.2.4 海面和海岛的基本风压调整系数 海面和海岛距海岸距离(km) 调整系数 <40 1.0 40~60 1.0~1.1 60~100 1.1~1.2 4. 2. 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对于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应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按表4.2.5 确定。 表4.2.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离地面或海 平面高度(m) 地面粗糙度类别 A B C D 5 1.17 1.00 0.74 0.62 10 1.38 1.00 0.74 0.62 15 1.52 1.14 0.74 0.62 20 1.63 1.25 0.84 0.62 30 1.80 1.42 1.00 0.62 40 1.92 1.56 1.13 0.73 50 2.03 1.67 1.25 0.84 60 2.12 1.77 1.35 0.93 70 2.20 1.86 1.45 1.02 80 2.27 1.95 1.54 1.11 90 2.34 2.02 1.62 1.19 100 2.40 2.09 1.70 1.27 150 2.64 2.38 2.03 1.61 200 2.83 2.61 2.30 1.92 250 2.99 2.80 2.54 2.19 300 3.12 2.97 2.75 2.45 350 3.12 3.12 2.94 2.68 400 3.12 3.12 3.12 2.91 ≥450 3.12 3.12 3.12 3.12 注: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 A 类指近海海面、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 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中小城市郊区; C 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中等城市市区; D 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但房屋较高的大城市市区。 4. 2. 6 玻璃钢单管塔的体型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玻璃钢单管塔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4.2.6取值: 表4.2.6 玻璃钢单管塔风荷载体型系数表 截面 圆形 表面粗糙 0.9 表面光滑 0.6 注:1.爬梯在内为表面光滑,爬梯在外但无护圈为表面粗糙,可不计爬梯迎风面积; 2.爬梯在外且有护圈为表面粗糙,且应计入护圈迎风面积。 2 平台及栏杆体型系数为1.9,迎风面积按正面迎风面积计。 3 板状通信天线的体型系数为1.3,迎风面积按天线根数乘最大宽度乘长度。 4. 2. 7 玻璃钢单管塔的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脉动增大系数。按表4.2.7-1采用; 表4.2.7-1 脉动增大系数 0.01 1.47 0.02 1.57 0.04 1.69 0.06 1.77 0.08 1.83 0.10 1.88 0.20 2.04 0.40 2.24 0.60 2.36 0.80 2.46 1.00 2.53 2.00 2.80 4.00 3.09 6.00 3.28 8.00 3.42 10.00 3.54 玻璃钢——计算强度时取;计算变形时取。 时,对地面粗糙度B类地区可直接代入基本风压(频遇风压),而对A类、C类和D类地区应按当地的基本风压分别乘以1.38、0.62和0.32后代入。 4.3 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 4. 3. 1 对下列玻璃钢单管塔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抗震构造要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任何场地;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Ⅰ、Ⅱ、Ⅲ类场地,且基本风压; 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Ⅰ、Ⅱ类场地。 4. 3. 2 对玻璃钢单管塔仅作单向水平抗震验算。 4. 3. 3 对玻璃钢单管塔的抗震计算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其阻尼比取0.02,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设计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4.3.3-2采用。 注: 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应允许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相应的地震影响系数。 地震影响 7度 8度 9度 多遇地震 0.08(0.12) 0.16(0.24) 0.32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设计地震分组 场地类型 Ⅰ II III IV 第一组 0.25 0.35 0.45 0.65 第二组 0.30 0.40 0.55 0.75 第三组 0.35 0.45 0.65 0.90 4. 3.4 玻璃钢单管塔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4.3.4)的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1s的区段。 2) 水平段,自0.1s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 3) 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8倍特征周期区段; 4) 直线下降段,自8倍特征周期至7s区段; α—地震影响系数;α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Tg—特征周期; T—结构自振周期 图4.3.4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4. 3. 5 玻璃钢单管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时,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图4.3.5): (4.3.5-1) 图4.3.5 水平地震作用 (4.3.5-2) 水平地震作用产生的总作用效应S可按下式计算: (4.3.5-3) 式中 ——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相应于j振型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j振型i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 ——集中于i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j振型的参与系数; ——j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作用效应(弯矩、剪力、 轴力和变形等):振型数m可取5~7。 4. 3. 6 计算玻璃钢单管塔的地震作用时,其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自重标准值和各竖向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结构自重和各竖向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对结构自重(结构和构配件自重、固定设备重等)取1.0; 2 对平台活荷载取0.5; 3 对平台雪荷载取0.5(与活荷载不重复,取大者)。 5 玻璃钢材料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树脂 5.1.1.1 所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应符合《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T 8237)的规定。 5.1.1.2 所用环氧树脂应符合《双酚-A型环氧树脂》(GB/T 13657)的规定。 5.1.2 增强材料 5.1.2.1 所用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应符合《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JC/T 277)的规定。 5.1.2.2 所用中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应符《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JC/T 278)的规定。 5.2 材料性能 5.2.1 玻璃钢的主要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表5.2.1的要求。 性能项目 性能指标 拉伸强度(Mpa) ≥300 拉伸弹性模量(Mpa) ≥2.0×104 弯曲强度(Mpa) ≥350 弯曲弹性模量(Mpa) ≥2.0×104 泊松比 ≥0.2 6 塔筒结构设计 6.1 一般规定 6. 1. 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设计应按《高耸结构设计规范》进行强度、稳定及变形验算。构件和连接设计应满足施工、运输、安装和建成使用阶段的受力要求。 6. 1. 2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材料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要求。 6. 1. 3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其他材料及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程附录x的表xxxx采用。 6. 1. 4 玻璃钢单管塔结构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接地线应专门设置,并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6.2 结构分析 6.2.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一般分为自立式和拉线式两种。 6. 2. 2 自立式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内力及变形可按变截面梁单元或平均等截面梁单元有限元法进行分析。变截面梁单元按坡度改变来划分单元,平均等截面梁单元划分数量不宜少于20个。计算中应考虑P-Δ效应影响。 6.2.3拉线式玻璃钢单管通信塔静力分析可用弹性支座梁单元法或杆身等效梁单元法。对于需进行抗震计算的高耸结构桅杆应进行非线性动力分析。 6. 2. 4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塔应进行变形验算,并满足本规程第3.0.4条的控制条件。 6.2.5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6.2.6拉线式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纤绳设计参照《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第5.4.1~5.4.3条。 6.3 连接设计 6.3.1玻璃钢单管通信塔通过预埋在塔筒端部的钢结构法兰盘来进行连接,对接法兰盘可根据法兰位置在筒内、外分为内法兰盘和外法兰盘,还可根据有无加劲肋分为刚性法兰和柔性法兰。 6.3.2法兰与塔筒的埋设连接要求,应按计算或实验确定: 6.3.3各种形式的法兰盘设计应根据塔筒端部的内力设计值,参照《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236:2008第5.3.1~5.3.5条。 6.4 构造要求 6.4.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所采用的塔筒筒体壁厚应不小于6mm,内爬式塔管管体直径应不小于600mm。 6.4.2塔筒段安装连接宜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法兰盘厚度不宜小于20mm;法兰螺栓宜采用高强度等级的普通型螺栓,应采用双螺母。法兰开孔均用层合结构补强,开孔补强直径不小于孔径的两倍。 6.4.3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塔段长度应根据材料情况、运输、搬运及安装等环境条件综合确定。 6. 4. 4 当塔筒连接采用内法兰时,宜采用有加劲肋法兰形式。 6. 4. 5 玻璃钢塔开孔时,孔横截面宽和孔长应尽可能小,应在孔两侧作补强,补强材料横截面积不宜小于因开口而削弱的截面积,补强材料超出孔的上、下缘的长度不宜小于孔的宽度。 6. 4. 6 柱脚宜外包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外包高度应覆盖锚栓顶。 7 地基和基础设计 7. 1一般规定 7. 1. 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基础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条件和地基、楼顶状况确定。 7. 1. 2 满足表7. 1. 2的单管塔的基础可不作变形验算。 表7. 1. 2 可不作基础变形验算的条件 基础类型 可不作基础变形验算的条件 独立扩展基础 地基持力层,地基土层倾斜度小于5%,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下基础底面不脱开地基土 7. 1. 3 在无微波情况下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下基础底面允许脱开地基土的面积不应大于底面全部面积的。 7. 1. 4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7. 1. 5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地基基础设计中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荷载效应的准永久值组合,当风玫瑰图严重偏心时,取风的频遇值组合,不应计入地震作用。 3 计算地基和斜坡的稳定及滑坡推力、地基基础抗拔等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荷载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计算基础内力、确定配筋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7. 1. 6 当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地基基础有可能处于地下水位以下,进行抗倾覆计算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及其上覆土的浮力作用,并确定地下水对基础有无侵蚀性及进行相应的防腐蚀处理。 7. 1. 7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独立扩展基础边缘靠河边距离较近时河边应设护坡,且基础边离开有可靠护坡的河边的距离不应小于基础埋深的0.4倍。 7. 1. 8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基础埋深应大于当地冻土深度,并选择合适的地基土作为持力层。 7. 2 地基计算 7. 2. 1 对独立扩展基础(正方形、圆形、圆环形底面)验算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2) 式中: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力矩、剪力值(、); ——基础底面抵抗矩(); 2)正方形底面基础受双向偏心荷载作用(图7.2.1-2)时应满足: 表7.2.1 在偏心荷载作用下,圆形、环形基础基底部分脱开时,基底压力计算系数、 0 0.50 0.55 0.60 0.65 0.70 0.75 0.80 0.85 0.90 0.25 2.000 1.571 0.26 1.960 1.539 0.27 1.924 1.509 0.28 1.889 1.480 0.29 1.854 1.450 0.30 1.820 1.421 0.31 1.787 1.392 0.32 1.755 1.364 1.976 1.164 0.33 1.723 1.335 1.946 1.146 1.987 1.088 0.34 1.692 1.307 1.917 1.128 1.957 1.072 2.000 1.005 0.35 1.661 1.279 1.888 1.110 1.929 1.056 1.971 0.991 0.36 1.630 1.252 1.860 1.092 1.900 1.039 1.943 0.976 1.988 0.902 0.37 1.601 1.224 1.832 1.075 1.873 1.024 1.916 0.962 1.961 0.889 2.000 0.801 0.38 1.571 1.197 1.804 1.057 1.846 1.008 1.890 0.948 1.934 0.877 1.980 0.793 0.39 1.541 1.170 1.777 1.040 1.819 0.992 1.863 0.934 1.908 0.865 1.955 0.783 2.000 0.687 0.40 1.513 1.143 1.750 1.023 1.792 0.977 1.837 0.920 1.883 0.852 1.929 0.772 1.976 0679 0.41 1.484 1.116 1.723 1.006 1.766 0.961 1.811 0.907 1.857 0.840 1.904 0.762 1.952 0.670 2.000 0.565 0.42 1.455 1.090 1.695 0.988 1.739 0.946 1.785 0.893 1.831 0.828 1.879 0.752 1.928 0.662 1.976 0.559 0.43 1.427 1.063 1.668 0.971 1.712 0.930 1.758 0.879 1.806 0.816 1.854 0.741 1.903 0.653 1.952 0.552 2.000 0.436 0.44 1.640 0.954 1.685 0.915 1.732 0.865 1.780 0.804 1.829 0.731 1.879 0.645 1.929 0.545 1.979 0.431 0.45 1.613 0.937 1.658 0.900 1.705 0.852 1.754 0.792 1.804 0.721 1.855 0.637 1.905 0.538 1.955 0.426 2.000 0.299 0.46 1.584 0.920 1.630 0.884 1.678 0.838 1.727 0.780 1.778 0.711 1.830 0.628 1.881 0.532 1.933 0.421 1.984 0.296 0.47 1.555 0.902 1.601 0.868 1.650 0.824 1.700 0.768 1.752 0.700 1.804 0.620 1.857 0.525 1.910 0.416 1.962 0.293 0.48 1.526 0.884 1.572 0.852 1.621 0.810 1.672 0.756 1.724 0.690 1.778 0.611 1.832 0.518 1.886 0.411 1.939 0.290 0.49 1.541 0.836 1.591 0.795 1.642 0.745 1.695 0.679 1.750 0.602 1.805 0.511 1.861 0.406 1.916 0.286 0.50 1.559 0.780 1.611 0.732 1.665 0.668 1.721 0.593 1.777 0.504 1.834 0.401 1.891 0.283 0.51 1.690 0.584 1.748 0.497 1.806 0.396 1.864 0.279 0.52 1.717 0.490 1.776 0.390 1.836 0.276 注: ① 时为圆形基础,时为环形基础; ② 粗线以下无数据表示基础底的脱开面积已超过全面积的1/4; ③ 当、为中间值时,、均可用内插法确定。 7. 3 基础设计 7. 3. 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独立扩展基础的柱墩,不计侧面回填土的嵌固作用,按偏心受拉或受压钢筋混凝土构件设计。 7. 3. 2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独立扩展基础的底板上、下表面双向均按计算或构造要求配受拉钢筋,冲切计算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7. 3. 3 基础回填土应充分夯实,并达到计算规定的重度()。 7. 3. 4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基础顶面的锚栓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1 锚栓设计应兼顾塔脚的施工精度要求,塔柱底部锚栓孔宜相应扩大。锚栓孔扩大后应在安装调整完毕后加焊厚垫片以满足螺栓固定的要求。 2 锚栓应用双螺母防松。 3 锚栓埋设深度应按受拉钢筋锚固长度计算。 8 制作与加工 8.1 一般规定 8.1.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制作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资质。 8.1.2 制作前应根据结构设计施工图进行玻璃钢材料设计,如需对原结构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同意,并签署设计更改文件。 8.1.3 每道生产工序均应按本规程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8.1.4 检验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 8.1.5 验收前应自检合格; 8.1.6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8.1.7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制作过程中应采用经计量检定、在时效内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8.4 外观质量 管的内表面应光滑平整,无龟裂、分层、针孔、杂质、贫胶区及气泡,管端面应平齐、无毛刺。 8.5 树脂不可溶分含量 管壁中树脂的不可溶分含量应不小于90%。 8.6 巴氏硬度 管外表面的巴氏硬度应不小于40。 8.7.1 壁厚:最小厚度应不小于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标称厚度的95%。平均厚度应不低于标称厚度。 管直径D 5.0 管圆度 5.0 注:为管椭圆长轴尺寸,为管椭圆短轴尺寸。 9 安装 9.1基本规定 9.1.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安装程序,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致产生永久性变形。 9.1.2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齐备。 2 基础已验收。 3 构件齐备,质量合格,并有明细表、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预组装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 5 劳动组织齐全。登高、吊装人员相应的证件齐备。 6 机具设备运行性能良好。 7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8 供电、道路及场地平整能满足需要并保证连续施工。 9.1.3 安装前,应按照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更改文件,工厂预组装的大型构件在现场组装时,应根据预组装的合格记录进行,不得强组装。 9.2 基础 9.2.1 *构件安装前,必须取得基础验收的合格资料(锚栓分度圆直径、螺栓间距和水平标高等)。 9.2.2 *基础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1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文件)。 2 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材料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6 土建基础复测记录。 联合检查验收的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 9.2.3 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塔脚锚栓位置、法兰支承面的偏差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表9.2.3 支承面、支座和锚栓的允许偏差 锚栓 锚栓 9.2.4 *复核定位应使用原轴线控制点和测量标高的基准点。 9.2.5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9.2.6玻璃钢单管通信塔9.3运输和堆放 9.3.1 装卸、运输和堆放,均不得损坏构件,并防止搬动中的塑性变形。堆放应放置在垫木上,已变形的构件应予矫正,并重新检验。 9.3.2 玻璃钢构件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并应成套供应。 9.3.3 *构件堆放应考虑扩大拼装和安装程序的要求。玻璃钢单管通信塔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9.4玻璃钢单管通信塔的安装 9.4.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安装应按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9.4.2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安装可采用单件吊装,也可采用数段塔体拼接后吊装,有条件时,还可以采用整体起扳的方法安装。 9.4.3 扩大拼装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应作强度和稳定性验算,需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4.4 9.4.5 9.4.6 9.4.7 9.4.89.4.9玻璃钢单管通信塔9.4.10玻璃钢单管通信塔9.4.11 9.5塔体法兰安装 9.5.1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塔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面应保证75%紧密贴合,(用0.3㎜塞尺插入面积应小于全部贴合面的25%)边缘间隙最大不能超过2㎜。超过2mm的间隙应采用经防腐蚀处理后的垫片,将间隙垫满、压实、固定。按周长计垫片垫实率不宜小于90%。 9.5.2 法兰的高强度等级普通螺栓连接应确保均匀、对称。在全部构件就位后按高强螺栓终拧扭矩的30%拧紧,再用双螺母防松。 9.5.3 塔体筒壁错位不大于其壁厚的1/10,也不大于3mm。 9.6 连接和固定 9.6.1 各类构件的连接接头,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紧固。 9.6.2 玻璃钢单管通信塔塔体螺栓连接必须100%穿孔,次要部位附加结构的螺栓允许有螺9.6.3 塔体主要受力螺栓用双螺母锁紧,其它螺栓用单螺母加锁紧垫片锁紧,螺栓穿入方位应一致且合理,拧紧后外露长度为2—3丝扣。 10 检验与验收 10. 1 出厂检验规则 10.1.1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尺寸、巴氏硬度、树脂不可溶分含量、初始力学性能。 10.1.2 检验方案 1 外观质量、尺寸、巴氏硬度 每一节管均应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巴氏硬度的检验。 2 树脂不可溶分含量、初始力学性能。 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规格尺寸的每根单管塔产品为一个批量,随机抽样一根,进行树脂不可溶分含量、力学性能。 3 判定规则 每一根管的外观质量、尺寸、巴氏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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