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建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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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制度 东北大学学生会总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 日常工作制度 2 一、值班制度 2 二、资料管理 5 三、财务管理 9 四、礼仪队制度 13 第二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 14 一、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试用制度 14 二、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提升制度 16 三、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17 四、东北大学学生会成员退出制度 19 第三部分 考评制度 21 一、考核制度 21 二、学生会之星评选制度 26 第四部分 申诉制度 28 第五部分 活动申请制度 30 第六部分 附表 32 第一部分 日常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会日常管理,方便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提高运行质量并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加强学生会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主席团成员轮值制度 第二条 主席团例会时间:每周日晚7:00—8:00(大活206),所有主席团成员必须参加,主席团上周轮值人员和本周轮值人员必须参加并主持周日晚8:00—9:00的主席团-部长例会。 第三条 本周主席团轮值人员于周一与轮值部长一起向老师汇报本周学生会工作。 第四条 本周主席团轮值人员于周一中午12:40—13:30主持与各学院主席的例会。 第五条 本周主席团轮值人员指导学生会一周的工作,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相关大小事宜,整体把握,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第三章 部长轮值制度 第六条 部长例会时间——每周日晚7:00—8:00(大活104),所有部长必须参加,由本周轮值部长主持部长例会。 第七条 本周轮值部长在周日晚8:00—9:00的主席团-部长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本周学生会工作。 第八条 本周轮值部长周一与主席团轮值成员一起向老师汇报本周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 本周轮值部长协助本周主席团轮值成员开展工作。 第十条 本周轮值部长完成与下一周轮值部长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轮值部长与活动负责人有权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章 干部办公室值班制度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安排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部长和办公室主任请假。值班时间——中午:12:40—13:40,晚上:18:30—21:00。 第十三条 值班内容为:整理办公室内务,出借及收还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同学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记录当天值班的主要事件和接受信函和物品等,检查门窗关好,电源是否关闭。接收借出物品时要有明确的接受部门和个人,值班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十五条 来访同学的意见,建议等值班人员负责保存,值班结束后移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移交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各部值班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并进行记录,本学期末会配合组织部完成各部成员期末考核。 第十七条 外来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办公室电脑以及其它物品,须说明用途、经值班人员允许,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和学生会成员不准在办公室打闹、吸烟、饮酒。若发现,值班人员应即时给予说明,阻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如有对时间安排有异议的轮值人员可自行与组织部联系,适当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本周轮值的提前一周跟组织部请假,允许后方可暂时离职,组织部会根据当时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二、资料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为了有效地传承学生会内部的文化,加强学生会内部自身建设,实现自我管理的真正意义,同时也为学生会今后工作开展提供详尽的材料依据,东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责成规划发展部拟定学生会工作资料存档的相关制度,把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文档、现场信息和工作成果统一存档,以光盘形式保存,为学生会成员提供往年的工作参考,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工作资料存档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在学生会办公室左侧电脑的学生会工作站中,每个部门单独设立一个文件夹,保存一定时期内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资料。如图所示: 第二十三条 开展活动期间,各部门把每项活动单独设立一个文件夹,电子版文件夹的命名格式为:八位数日期+活动主题关键字,八位数字日期中,前四位为年份,中间两位为月份,后两位为日期,例如: 连续持续多日的活动则以第一天的日期命名,另如: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在每个活动文件夹中设立六个子文件夹(除技术支持外,其它文件夹内不得再设子文件夹),用于存放“策划文档,宣传材料,技术支持,活动照片,新闻报道,总结反馈”六方面信息。例如: 第二十五条 关于自我服务类部门和自我管理类部门,由于部门职能所限,对于上述要求六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而定,部门的文件夹内容可以适当添加相关符合部门职能的文件内容。例如,组织部需要添加关于学生会各项制度的文件夹等;办公室需要添加关于每周各个部门的工作总结汇总的文件夹以及每次活动人员协调登记表文件夹等;新闻部主要保存历次大型活动中的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宣传部主要保存历次活动中的宣传材料等;科技部主要保存历次活动中相关技术支持类材料等等。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期末,规划发展部负责把本学期各个部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资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刻录成光盘存档。最后汇总整理后交予学生会指导教师保管。 第三章 工作资料汇总制度 第二十七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相关活动负责部门务必要在一周之内将上述所要求的文件夹电子版上交给规划发展部,实现文档的第一手材料存档。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资料文档只用于保存活动中最后定稿的资料,在活动进行中未最后定稿的材料不得放入文档中收存。 第二十九条 规划发展部对于各个部门每次上交学生会工作资料电子版时都会按时进行登记,各部门资料存档后要及时通知规划发展部,待验收人签字后方可完成责任交接。具体表格见附表1。 第三十条 在每周主席团例会上,规划发展部负责人会总结一周内学生会工作资料上交情况,督促未及时上交相关文档的部门尽快上交。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学生会工作资料的存档情况会作为部长工作考评的一个重要部分。 第三十二条 规划发展部会定期向主席团及团委老师汇报各个部门大事记材料存档相关情况,帮助团委老师以此掌握了解阶段内学生会的活动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资料存档登记表——见附表1 三、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四条 为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使学生会财务管理走上正规化道路,使学生会财务做到程序化、公开化,接受广大同学监督,方便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主管财务副主席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副主席统一调拨。 第三十六条 各部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长负责记帐、报帐,接受主席团的随时检查。 第三十七条 主管财务的办公室人员应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议审议。活动后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并由主席和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秘书处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第三章 活动财务管理 1、活动预算申请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45天,填写外联工作申请表,并提供详细活动策划与经费计划,并派出1-3人进行活动专项负责。 第三十九条 部门内部收到外联工作申请表后进行活动分析与工作安排,在2-5天内提供详细的外联方案。 第四十条 活动部门应派出活动负责人与外联部门进行协作。 第四十一条 商家合作成功后,交与活动部门,外联部门派出1人辅助,并收集资料。 第四十二条 活动开展后,一切商家需求由活动部门提供,外联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后期处理。 第四十三条 经费计划应有以下内容:活动名称、内容、时间、目的和详细的开支预算。活动若需交纳押金或者大量现金,各部门须提前由主席签字通过后提交申请并在预算中列出。 第四十四条 审核通过后再由负责部门与外联部一起制定寻求赞助策划书,策划书中的预算可按活动的最大效果所需费用计。递交主席团审核的预算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本着详尽、务实、用到实处的原则,要有充分的市场依据。 第四十五条 由活动负责人在初步预算的基础上详细列出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递交学生会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提交团委主管老师审批。 第四十六条 寻求赞助的预算计划要本着简明、条理、有备无患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力求完善。 第四十七条 每一项费用应认真计划,学生会固有资产中拥有并且够用的物品,不得另外购买。 第四十八条 大型活动女生节等时间跨度比较的大的活动,在大型活动筹备期间成立临时财务管理小组,预先申请下发的资金由临时财务小组统一管理。 2、活动期间财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实行日报账制,由临时财务小组对当天的开支向活动负责人汇报,做好账目明细记录。 第五十条 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3、活动结算 第五十二条 在活动结束后活动财务负责人做好账目清单,列明账目明细,并由小组所有成员签名做实。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核对报销。 第五十三条 所有结算项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第五十四条 所有申报单据必须为中国税务局发行的国税或地税发票(校内流通单据除外)。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有负责人亲笔签名。 第五十五条 若活动规模较小或所需资金较少,可将花费单据(发票)在本月25号之前递交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第四章 日常资金报销制度 第五十六条 需购买办公用品的部门需提前向办公室提交清单,经团委主管老师(主席)同意后方可购买。未申请者不予报销。 第五十七条 学生会购买物品所需款项,先由经手人垫付,报销后统一发还。 第五十八条 日常经费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同时填写报账单;经核实后方可报销。 第五十九条 报销须填写报销申请表,清楚地注明具体项目、用途、日期、求购地点、金额、经手人及经手人的联系方式、证明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核查人,然后交于办公室。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各部门在活动中遇突发情况,经费在一百元以下可自主决策,在结算时向主席团说明情况即可,若金额在一百元之上者,必须向主席团提交申请,再做决策。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组织部。 四、礼仪队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十二条 东北大学礼仪队以塑造大学生健康形象和服务学校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东大学子展示青春风采。 第六十三条 东北大学礼仪队隶属于东北大学学生会,由女生部管理,由校团委领导监督。校团委定期开展通培训,提高礼仪队员业务素质。 第二章 礼仪队制度 第六十四条 礼仪申请须在活动开展前五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填写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ns2010suneu@,方可使用礼仪服务。 第六十五条 申请礼仪服务应尽量安排在课余时间,如确需占用上课时间,女生部统计礼仪员的公假名单,由主办方向团委申请假条,经团委批准同意,方可使用礼仪服务。 第六十六条 礼仪人数需按照实际工作内容,本着节约人力原则合理申请。 第六十七条 礼仪服务的培训和指挥原则上由活动主办方派出专人负责。 第六十八条 每学期第16周—第20周(期末考试期间),为了不影响学生正常复习,原则上不安排礼仪服务。 第六十九条 申请表格须注明申请部门、活动名称、礼仪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表,如礼仪到场时间、礼仪工作结束时间等。(如有特别要求需另外说明) 第七十条 使用礼仪服务如产生交通费及误餐费,由活动主办方负责。 第三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礼仪员申请表——见附表2 第二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试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团委关于选拔任用学生干部的精神,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思想先进,能力突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干部队伍,培养服务社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并且结合我校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具体细则 第二条 实行范围:东北大学校学生会经面试选拔合格的新一任学生干部。 第三条 试用期限和类型:试用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试用期满后,将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出按期正式任命、延期正式任命和不予正式任命三种类型。 第四条 任免方式:适用人员自任职试用期满的一周内,应该按照学生干部考察办法对其进行考核。在全面了解学生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任职培训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其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胜任工作者,按期正式任命;不胜任者发不予任命文件。对介于二者之间的,延长试用半个月。延长试用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正式任命。 第五条 考察办法:干部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向组织部提交试用期间思想和工作总结。然后由部长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给予评价,记入《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考评表》中。在此基础上,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认真考察后,形成建议意见报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犯有严重错误的,应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与《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相结合,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将在学生干部考核表上有所体现。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 二、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提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为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提干的范围和对象 第十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人员是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十一条 组织部必须普遍征求团委老师和校学生会主席团对提干人员的意见,并对提干人员进行监督。 第三章 提干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 各部门成员均可提出申请,认真填写提干申请书,在团委和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选演讲,并及时完成团委和主席团规定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主席团和各部长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团委及主席团。 三、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为使校学生会工作更加高效、务实的顺利开展,加强校学生会成员之间的管理,配置,充分调动和发掘工作的潜能,同时为各个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以及部门之间人员交往提供舞台,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交流的范围和对象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岗位交流人员必须是校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十七条 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全体校学生会成员均在交流范围之内。 第十八条 部长和部员均可向组织部提出交流意愿,并填写一份岗位交流志愿书,然后经由部长级会议和组织部讨论决定是否允许其进行交流。 第十九条 组织部负责留心观察,在平常工作中有特殊才干的干部,建立交流档案,并以此作为主要交流依据。 第二十条 组织部必须普遍征求校学生会对交流人员的意见,对优秀的学生干部可优先交流。 第三章 交流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岗位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的第二个月中进行两周。 第二十二条 组织部在每次岗位交流之前对所要交流的人员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交流在等职称之间平等交流,不得越级,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学生会内部结构的稳定,每学期的交流面要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 第二十五条 对已被允许交流的干部,目标部门应对其进行提前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适应新的岗位。 第二十六条 交流对象在被正式任命前,有半个月的试用期。 第二十七条 在交流人员确定后,组织部及时予以公布,广大学生干部可共同对其监督,如发现其有不妥行为可向组织部反映,组织部将对其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反馈。 第二十八条 交流人员到新部门中必须积极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 第四章 交流对象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如有对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能认真完成任务的个人,应及时罢免其工作。 第三十条 组织部将不定时的对交流人员进行跟踪考察,及时评估交流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 各部部长要积极配合组织部工作,共同对交流对象进行监督考评,对在新岗位上不胜任者,不得留任。由组织部决定将其退回原部门或继续进行适当的交流。对在新岗位上表现出色者,经部长级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适当任命。 第三十二条 交流对象在新部门中的表现仍然与考评制度紧密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 四、东北大学学生会成员退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四条 为了有效整合学生会的人力资源配置,严格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塑造学生会“服务为本,创新是魂”的形象,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退出制度 第三十五条 正常退出 1、 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期满,离校实习即视为正常退出。 2、 正常退出前,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完成所担任工作的移交工作,并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3、 由各部门部长填写人员鉴定表,并由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做最终评价。 4、 人员鉴定表由办公室统一归档保存。 非正常退出 1、 学生会工作人员(含见习干事)若欲退出学生会,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部长提出申请并上报学生会组织部,经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商议批准。学生会工作人员(含见习干事)退出前,应完成所担任工作的移交工作,并向学生会办公室上交全部工作物品。 2、 学生会部长若欲退出学生会,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会组织部提出申请,经校团委和主席团商议批准。学生会部长退出前,应完成所担任工作的移交工作,并向学生会办公室上交全部工作物品。 违纪退离 1、 学生会工作人员因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规章,累计三次(见习干事累计两次),经部长级会议通过,予以开除,并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学生会工作人员被开除后,应立即完成所担任工作的移交工作,并向学生会办公室上交全部工作物品。 2、 所有被开除人员,不得再干系内担任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 第三章 退出后相关事宜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在退出学生会之后,应及时解除本人在东北大学学生会网站上的注册,届时本人就与东北大学学生会解除关系。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在退出学生会之后,如若该学期工作期未满一学期,即不能在期末德育分上书写曾在学生会工作,也不能加相应德育分。 第三十八条 退出学生会后,除因违纪退离学生会的人外,其余人均可再次申请加入校学生会。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团委及主席团。 第三部分 考评制度 一、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北大学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部长考评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考评学生会各部长,考评人为各部门副部及以下成员。 第三条 活动考评分的满分为100分。 第四条 责任履行情况(40′):各部门部长按职能划分统筹自己部门的相关事项,履行部长责任,带领部门成员完成各部门涉及的任务和活动,对部门活动的开展做出统筹和指导。 1、 定期主持部门例会,及时向部门成员传达团委和主席团的主张、意见和建议。(10′) 2、 按照职能要求,构思部门任务和活动,并组织部门成员于会议上展开讨论(10′)。 3、 详细、清楚地向部门成员安排工作、分配任务。(10′) 4、 在工作中,部长要时刻了解部门成员工作完成情况,并给予意见和评价。(10′) 第五条 部长工作态度(30′):作为部门负责人,部长的工作态度直接影响部员的工作热情和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无论是在任务准备前期还是实施阶段,部长都要端正工作态度、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 1、 工作热情积极,保持高度责任感,处事认真,有奉献精神。(10′) 2、 遇事勇于创新,不拘于旧制,保持创造性和时代感。(10′) 3、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10′) 第六条 团队建设能力(30′):作为部门的领导者,部长应做到密切团结部门成员,协调成员间人际关系,挖掘成员工作能力和肯定成员工作成绩,使部门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相处,以此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1、 身先士卒,在工作上给部内成员起表率作用。(10′) 2、 协调自身与部员、部员和部员之间的关系。(10′) 3、 适当、适时对部员的表现给予评价,例如表扬、肯定、批评等。(10′) 第七条 所有评分依据资料和考评表将备份存档,以便日后查阅和证明。 第八条 本制度与考评表配合使用,在期中和期末分别对学生会各部长进行一次考评。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组织部。 第三章 干事考评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所有成员,主要以学生会各成员的值班情况、活动参与情况以及部长评价为衡量标准。 第十一条 值班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室值班顺利的进行,给大家的工作一个更好的环境,根据值班制度对值班情况进行考察。 一、 出勤情况(60') (一) 值班人员无故旷勤,扣除40分。 (二) 值班人员迟到或早退,各扣除10分。 (三) 值班人员若有事可向部长请假,请求部长协调,其他学生会成员代替值班不扣分,若出现此类情况应在值班记录表上注明。 二、 值班情况(20') (一) 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此项占10分。 (二) 值班期间,办公室的物品借出应做好记录,此项占5分。 (三) 值班人员需在值班期间配合好各部门工作,对来访同学、老师做好接待,此项占5分。 三、 卫生情况(10') 值班期间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值班结束时办公室应保证清洁,此项占10分。 四、 值班抽查(10') 组织部会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一周两次),并如实填写值班抽查表。 第十二条 活动参与情况:组织活动的部门需在活动三天前将相关活动的具体策划书上交至组织部。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组织部予以更改。各部门上交的活动策划书应具体到人员分工情况,由组织部予以整理,完成相应的考核表格的准备,并在活动策划期间和活动现场予以考核。如有部门未能及时上交活动策划书,也未向组织部说明原因,组织部将会在部门考核中予以记录,并做出相应处理。 一、 若策划阶段无故不来,则扣10分,如同部长请假或突发事件则不扣除相应的分数。 二、 若活动实施阶段有一次未到岗,则扣10分,若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进行相应的人员调配。 三、 若活动实施阶段无故迟到早退,则扣5分。 四、 若活动实施阶段到岗,若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分配的任务,则扣5分。 五、 若活动实施阶段到岗,但工作失误以致影响活动进程或活动效果,则扣2分。 六、 若活动实施阶段,工作完成出色并得到广泛好评,则加10分。 第十三条 部长评价:在期中和期末,部长根据以下几方面对部员进行一个总体评价,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考核方面主要有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组织能力、合作能力。 一、 工作态度(20’):工作热情负责,保持高度责任感。积极思考,勇于创新,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工作能力(40’):认真制订计划,细致安排和部署各项活动,并作好总结; 富有工作热情,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三、 工作方法(20’):有创新意识,品牌意识,积极主动的思考,能提出新的思路和工作模式。 四、 合作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认真配合学生会整体和其余各部的活动,并完成好办公室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各部成员在工作中有重大突出表现的,或者对工作有重大创新以至对今后工作产生深远影响的,考虑予以适当加分。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学生会干部考评表》配合使用,在期中和期末分别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评。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组织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值班考评表——见附表3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活动参与情况考评表——见附表4 第十九条 学生会干部部长评价考评表——见附表5 二、学生会之星评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条 为表彰和鼓励工作成绩突出、积极主动、踏实用心的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干部中树立榜样,使学生会成员互相学习,增进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了解,从而达到高学生会整体的工作效率,完善学生会内部工作氛围建设,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服务之星”:基于“服务”这一特征,此奖项主要面向办公室、组织部、维权部、自律中心、规划发展部等以为学生会乃至东北大学广大学生服务为主要职能的部门成员,评选积极热心为学生服务、在同事同学中反响强烈、好评诸多的同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文化之星”:基于文化这一特征,此奖项主要面向文化交流部、重大节日策划部、女生部、学习部、生活部等部门的成员,以具有突出文化建设贡献、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及创造性思维为其主要参选优势。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技能之星”:此奖项专为科技部、网络部、宣传部、新闻部、外联部等对工作技能要求较高的部门中技术领先、工作技能卓越、在同学中受到广泛承认的同学设立。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东北大学学生会干部考评表》配合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 第四部分 申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学生会成员的合理建议能被采纳,合理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正确的计划得到落实,促进学生会成员间的交流,保证学生会顺利发展,建立了学生会申诉制度。建立学生会申诉制度是尊章办事,因规执法的重要方式之一。 第二章 申诉范围 第二条 上级对下级提出的计划、建议或意见无表态,下级有权要求答复或给予明确解释。 第三条 下级有更优的计划或更佳的处理方法而未被采纳,有权要求上级考虑采纳或者给予未被采纳的明确解释。 第四条 上级驳回下级的计划、意见或建议,下级认为上级做了错误的决定,有权要求上级给予明确解释。 第五条 下级对上级的任务分派有不同观点或认为不合理,有权要求上级重新分配或给予明确解释。 第三章 申诉方式 第六条 口头形式(由部员向部长、部长向副主席提出重新决定的要求,不能越级)。 第七条 书面形式: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写明申诉人所在部门及申诉理由)。 第四章 申诉程序 第八条 先向上级提出要求,要求再次考虑所做决定(可以要求在指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九条 上级依旧不采纳下级意见或未给予明确答复时,可越级提出申诉。 第十条 若仍不采纳可向更高管理层直至团委提出申诉(向团委主管老师提出申诉时,必须用书面形式)。 第五章 申诉的处理 第十一条 当下级越级提出申诉,应由受理申诉的管理层在收到申诉材料一周内召开审查会议,对所提问题进行讨论,其中允许申诉人做说明,并且申诉人的上级应出席会议。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诉的管理层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调查取证等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要根据复查情况,做出决定: 1、 原处分或处理决定正确,维持原处分或处理决定。 2、 需要变更原处分或处理决定的,提出变更建议,提交申诉人部门重新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在申诉期间,原计划或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第六章 处理期限 第十五条 每一管理层在收到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诉材料的一周内必须给予申诉人明确的答复:是否受理,何时受理。受理后应将结果立即告之申诉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申诉人本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学生会。 第五部分 活动申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实现学生会活动及工作的准备和宣传,使学生会各部门活动顺利、高效地开展与完成,活动部门需提前向服务部门上交工作申请表格,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申请表格 第二条 各部请于宣传开展规定的提前时间将填好的电子版表格发送到宣传中心公共邮箱中(suneuxczx@,密码suneu19280601)。各部所提供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必须经老师审批通过。表格中如有“老师意见”的一栏,必须经老师审批同意且上交打印版表格。 第三条 凡需要宣传部设计制作宣传品的,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递交申请,宣传内容以电子版表格中的为准,并提供活动相关的材料。如需要制作手绘海报宣传品,具体提前时间视工作量而定。 第四条 各部工作或活动如需要新闻部报道,则请提前3天递交确定的活动策划、方案等材料。 第五条 各活动部门提前一周填写新闻工作申请表并发送至新闻部邮箱。需要进行媒体联系的活动部门在活动策划伊始即告知新闻部,并派活动负责人进行策划的沟通。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宣传部手绘及其他宣传品申请审批表(需老师意见,不用盖章)——见附表6 第七条 宣传部彩喷类申请审批表(需老师意见、盖章)——见附表7 第八条 宣传部电子屏宣传申请表(需老师签字和印章)——见附表8 第九条 宣传部条幅制作申请审批表(需要老师意见及盖章)——见附表9 第十条 宣传部展板类宣传申请表(需老师意见及盖章)——见附表10 第十一条 新闻部工作申请表——见附表11 第十二条 科技部技术支持申请表——见附表12 第六部分 附表 附表1 学生会工作资料存档登记表 序号 资料内容 上交日期 负责部门 负责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附表2 礼仪工作申请表 (请至少于活动开始前5天提交此表) 申请表上交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开始时间 活动结束时间 是否需要彩排 彩排时间 活动地点 所需礼仪数量 (分别注明活动所需男女礼仪的数量) 礼仪员工作安排 (具体表明礼仪所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每项内容所需的礼仪人数。) 备注 请将此表提交到女生部邮箱ns2010suneu@ 附表3 学生会干部值班期中考评表 部门名称:( ) 仅办公室填写 占总考评分20% 测评标准 姓名 出勤情况 60′ 值班情况 20′ 卫生情况 10′ 值班抽查 10′ 总 分 100′ 附注:一、出勤情况(60) 1、值班人员无故旷勤,扣除40分。2、值班人员迟到或早退,各扣除10分。3、值班人员若有事可向部长请假,请求部长协调,其他学生会成员代替值班不扣分,若出现此类情况应在值班记录表上注明。 二、值班情况(20)1、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此项占10分。2、值班期间,办公室的物品借出应做好记录,此项占5分。3、值班-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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