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建造廉租房的“税是税非”--营业税版.pdf
《无偿建造廉租房的“税是税非”--营业税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偿建造廉租房的“税是税非”--营业税版.pdf(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无偿建造廉租房的“税是税非”-营业税版 题记:近日多个朋友在群里讨论旧城改造中涉及无偿建造廉租房、公租房的税务处理问题,让我想起三年前写过的一篇旧文。该文虽写于营业税时代,但现在看来仍有一定的价值,今日推送于公号,供各位朋友参考。后续准备抽空再改写一个增值税版本。ps-关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我认为有以下三个要点需要把握:一、本案例中无偿建造廉租房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之一,所谓的“无偿”实质是有偿,因此在税务处理时不能适用公益捐赠的相关规定。二、契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没有视同销售的问题。契税计税依据是承受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这里的“支付”是指建造廉租房发生的实际支出。三、尽管无偿移
2、交的廉租房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时都需视同销售,但三个税种确定“视同销售收入”的规定是不同的这即是税税差异。案情简介:2010 年 5 月,A 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 L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取得一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的容积率为 4,面积为 150000,拍卖成交价为 9 亿元,当月按合同约定办理了土地交接手续。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明确,A 公司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除支付拍卖确认的土地价款外,还须在开发的住宅项目内按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15%配套建设一批单套面积不超过 70的房屋,并于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用于补充该市
3、廉租房房源。2014 年 3 月,该住宅项目竣工备案,开发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为 600000。A 公司当月将其配套建设的廉租房 1300 套(总建筑面积 90000)移交政府部门。廉租房包含地价的建造成本为 3570 元/。市所在省确定的“销售不动产”成本利润率为 20%。涉税处理:税务机关认为,该项经济业务的实质是 A 公司以其建造的开发产品(廉租房)抵偿其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价款的一部分。即 A 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应支付的价款一部分是以现金(拍卖成交价款)方式支付,一部分是以开发产品(无偿移交廉租房)抵偿。基于该项经济业务的上述实质,A 公司应作以下涉税处理。一、契税 财
4、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 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A 公司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不仅包括以现金支付的亿元,还包括在拍卖时并未确定具体金额的廉租房建造支出。该两项支出都是该宗地竞价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契税的计税价格。鉴于廉租房建造支出在 A 公司取得该宗土地时尚无法确定具体金额,因此,该项契税应分步申报缴纳。首先,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A 公司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
5、出让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拍卖时已经确定支付的亿元地价款对应的契税 2700 万元(9000000003%)。其次,A 公司应于该项目竣工结算廉租房建造支出具体金额确定之日起十日内,申报廉租房建设支出 3.213 亿元(357090000)对应的契税963.9 万元(3213000003%)。二、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A 公司将其建造的开发产品(廉租房)无偿移交(赠送)给政府部门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下顺序确定: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偿 建造 租房 税是税非 营业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